就是下班從公司巷口欲向左轉,被一年輕人騎機車撞上,駕駛座後面門受損嚴重,可是已經過三天了,現場有留電話,可是電話上很難聯絡上,就算聯絡上,聽他的聲音也不是很積極,想請他跟家裡的家長反應此問題,他跟我說他不是本地人,要請家長來不方便,就算是我想去看他傷勢,他也是推辭,想請問下,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謝謝.
seapook0716 wrote:
我有報案,而且現場處...(恕刪)
我有報案,而且現場處理情況就跟樓上所寫SOP完全一樣,因為小弟的車只有保強制及第三責任加重,問題是我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保第三責任加重,我想給那年輕人一個機會,聽說送調解會有紀錄所以我想說看他今天會不會回我電話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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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記錯的話;第三責任是保障"人"的部分,基本上不論汽車或機車,都是一樣的,這是可以互賠。
因為你沒有受傷,所以對方可能用不上第三責任險,若對方有受傷(擦傷、挫傷...)都可以請你的保險公司
做理賠的動作。
至於財損的部分就要雙方面談了,建議你可以先去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不用錢的,大概要等一周)
,等初判出來後可以做為依據,請對方依責任比例來做賠償。
強烈建議你...不要認為"你想給那年輕人一個機會",你應該先就事論事。
調解會的紀錄~不足為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