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辯論~死刑,廢除死刑?今晚你支持哪一邊?

我支持死刑!!
而且應該要快審快判快執行!!最好是酒駕肇事的也併入死刑!!

實在是看不慣廢死聯盟嘴臉了,什麼殺人犯也是弱勢?他殺人的時候很弱勢嗎?
如果是自衛殺人應該要無罪,可是殺一個10歲小孩也算是弱勢?我反對用我的納稅錢來養這些廢柴
浪費司法成本,浪費社會資源,放廢世界糧食!!!
文章關鍵字

anthony23032 wrote:
我支持死刑!!而且應...(恕刪)


死刑+111111111111
anthony23032 wrote:
我支持死刑!!而且應...(恕刪)

把人類全消滅。
不只今晚,我永遠都支持死刑。

尤其出現那位只為吃牢飯就對十歲孩割喉。

更加的堅定支持死刑。

少在跟那跟我講人權之類的廢話


我只有一句話:

當他動手殺人時,他就已經放棄了自己的人權。
死刑

對FaceLemon來說跟歐豬就是潮就是真民主!?

相對跟美國日本就是落後就是假民主!?

贊成!!
既然要犯罪的話,之前應該就要先想到後果,敢做就要承擔!!!
我比較希望鞭刑可以先實行~ 殺人就罰一個月一鞭好了 應該不會很殘忍吧
anthony23032 wrote:
我支持死刑!!而且應...(恕刪)

一向支持死刑
不過台灣太注重人權
夭壽的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殺死這些敗類+1
以下是我剛剛要交的作業的心的
延伸閱讀部份有違版規就不加上來了


每每只要一發生如此兇殘的殺人命案,必定會有所謂的廢死聯盟跳出來反對死刑,即便是兇手的殺人手段有多兇殘,死者的死狀多悽慘,受害家屬的悲傷有多深,這群人一樣永遠都會說自己是最正義的一方。
嘴裡說著公平正義嫌犯要生存權要人權,卻是沒有真正思考過對於所有被兇手傷害的人,今天小男童只有幾歲卻是如此被兇手決定要這時間且如此悽慘的死亡,他也想要生存權阿!今天兇手還傷害了其他人,小男童的父母親,疼愛他的長輩親戚,一起玩的同學跟朋友,所以認識他以及他身活中所有接觸過的人們,兇手不是需要生存權的人啊!。
在之前有上過某檢察官的課,他說有些人不去當法師還真的是可惜啊,如果罪證榷鑿,罪大惡極,罪該萬死,何不判兇手死刑呢?想起來還真是這樣,如果只是怕殺錯人就該改善檢警辦案能力,證據是否正確足夠,而不是只會假正義而無法公正的執法,法案審理的方是也是很重要的,如延伸閱讀中提到法務部並指示檢察官盡量減少求處死刑,即使是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也會窮盡一切程序,才會執行,除非審理不中立不公正才會產生錯殺的問題,既然都已確定就可槍決伏法以慰人心及被害人在天之靈。
延伸讀中有提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
1.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任何人的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所以小男童該死囉所以小男童該死囉所以小男童該死囉~錯~垃圾敗類才該死
2.社會輿論不應以此案,扭曲「廢死」維護人權的真諦
兇手曾文欽在12月2日凌晨被法官依殺人罪裁定羈押,但令人震驚的是,曾犯後毫無悔意地,且向警方供稱「殺人前曾上網查過,在台灣只殺1、2人不會判死刑,才決定殺人。
這才是會廢死會被殺人犯扭曲的吧~扭曲成大家一起去殺廢死的家人吧
倘若今天廢除死刑了,是否所以不想工作的人都可以去殺死他們的老板因為薪水給太少,順便也殺掉課長跟組長,因為老是找麻煩,關個給年後因為特赦或假釋出來又去殺了廢死聯盟的每個人,因為沒事害他扭曲「廢死」維護人權的真諦,蹲到頭髮白耳朵聾眼睛瞎的。
  希望小男童一路好走,也希望兇手趕快伏法,讓真正的公理正義得以讓受害者及家屬能夠撫平心中的痛。

支持死刑贊成死刑
喵的勒~錢再多都不夠花

parkershain wrote:
殺死這些敗類+1以下...(恕刪)

實行伊斯蘭律法,或BOT把罪犯通通送去阿拉伯國家審理、服刑、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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