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一定要這樣才能為受害者著想嗎?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也能如此坦蕩我就真心佩服其他的都是嘴炮要講我也會 ~----------------------------------新聞來源日本律師岡村勲原本是人權律師團的副會長支持廢除死刑.但在1997年秋天他的妻子被辯護對象的仇人給殺死讓他重新思考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在法律上是多麼受到忽視因此轉而主張實現被害人的正義。
mobile2009 wrote:難道一定要這樣才能為...(恕刪) 台灣社會就是充斥著一群假高尚, 自我感覺良好的族群. 從人權, 環保, 娛樂, 政治, 到處都有這樣的團體存在. 等到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 才又立即態度180度轉變似的砲口一致對外. 拜託一下那些人. 要紅, 想出名的方式有很多種. 如果你們不是為了這塊土地的人民著想, 你們可以搬出去. 台灣鄉民很純樸的. 我們要的只是一個有正義有安全感的家. 不是被你們這群利益私心, 狗黨狐朋充斥社會的台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