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
今天收到聲請再議駁回通知書嘍!
事情應該是告一段落了
為了避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就刪文了
隔壁老吳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有個XX...(恕刪)



看你要不要和解囉

不和解就當把罰金當作公益捐給國家唄


拘役 是說你不繳罰金的話才要關啦

就跟管妹關人一樣 只是01也應該要開放

不然有時候關個30天還真久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ama1314 wrote:
看你要不要和解囉不和...(恕刪)


我是要和解,對方要我賠4萬才願意和解呀
如果我沒錢繳罰金去拘役
我要連續關40天嗎?
還是可以假日去?
還是能轉服勞動役?
是說我也不太懂....
你能主張你說的是實話嗎?

因為他無法證實他說的話。
看看能不能證明這是假的

因為是宗教

我感覺是可議之事

隔壁老吳 wrote:
就在意見那裡留了一句”虎爛最會,神棍該下阿鼻地獄”
結果對方告我”妨害名譽”,去年去偵九隊做筆錄...(恕刪)

有個建議參考看看
若過程就如你說的這麼簡單
那或許可以跟他坳下去
主張你沒有犯意
當下只是有感而發覺得社會上很亂、神棍是指社會亂象、「神棍」該下地獄不等於「你」該下地獄
所以不是針對對方
你並沒有說是「你該下地獄」或是指名對方名字該下地獄
「神棍該下地獄」並沒有指明道姓,只是看了文字之後覺得社會亂象叢生
告方不是神棍自然不會下地獄、當然也不是在罵他...

我印象中以前看過新聞
有人類似這樣坳、也是贏了
一切看法官怎麼判

就結果而論
若最後輸了
就是多賠一點
若贏了
換你要對方賠
像賭博一樣、就看輸贏機率
只能說你還真的很倒楣,看來在網路上講話都要很小心。

隔壁老吳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有個XX...(恕刪)


他告你告的成嗎?我很懷疑!除非它能在法庭上舉證觀世音、媽祖、鄧麗君、無極老母都跟他有婚姻關係,否則法庭是要為他的謬論背書不成?
請問當初的留言還在嗎?
這個教皇有網址嗎?
你能不能再提供詳細一點的內幕.
herb16899 wrote:
請問當初的留言還在嗎...(恕刪)




我留的言,在上次出庭時刪掉了
但奇摩知識還有不少關於他們的文
可以想見有多少人都被他們告了
現在看到的留言也刪的差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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