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已經無言論自由了嗎?說人家是寶也是犯罪的行為嗎?

你心中還有正義嗎?
為什麼說人家是寶是犯罪的行為
還要被告
這是什麼鬼時代
是我才不怕被告
敢告我
我也敢告他反污告
我就不信全台灣的法官全死光了

pinget9 wrote:
你心中還有正義嗎?為...(恕刪)

寶不寶!!有無妨害名譽或是公然侮辱是看你怎樣用法
只要對方感到受辱他有提告權利這是我國司法給予人民的權利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pinget9 wrote:
人家是寶


你必須證明他是寶
否則便是犯欺詐罪

四葉幸運草 wrote:
寶不寶!!有無妨害名譽或是公然侮辱是看你怎樣用法
只要對方感到受辱他有提告權利這是我國司法給予人民的權利..(恕刪)

我討厭被網友叫小朋友
那我可不可以告他呢?

voyeur wrote:
你必須證明他是寶否則...(恕刪)

人家不是告詐欺罪啦

pinget9 wrote:
我討厭被網友叫小朋友...(恕刪)

可以~但不建議這樣浪費司法資源
你都知道告不成機率比較高
一旦你告了~但告不成對方有不起訴書
她可以反過來告你誣告
那時換你鐵定有罪了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pinget9 wrote:
你心中還有正義嗎?為...(恕刪)


案發地點在哪?
最近報章說人家新三寶也被告。
pinget9 wrote:
你心中還有正義嗎?
...(恕刪)

Jackhwang99 wrote:
最近報章說人家新三寶...(恕刪)

如果是說: 新東寶應該沒事~不過還要有青天白日護身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有沒有覺得言論自早倒退了十年
十年前叫三寶沒事
現在叫三寶有事
唉!
言論自由倒退了
悲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