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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做子女的大概不能多說什麼.

平常心面對吧, 給母親支持,不需要多給意見, 只要支持她所的決定即可.

記住
父親還是你父親.
母親還是你母親.
自然那位第三者是熟人,想必也知道令尊已有家室

舉證告發那個女的吧 在事情還沒白熱化前先給他一擊囉!

還是得看令尊有沒有辦法回頭了

可能令尊只是抱著玩玩的性質,
相信相令尊這種年齡應該是不會暈船才對,
讓他玩夠了,他就沒興趣了!

還有,男人如果手上沒錢,就沒搞頭了,
提醒令堂,千萬不要吵,反而要多加關心,好言以待,
這會讓令尊自知羞愧而和對方疏遠的!


今天做錯事情的人是老爸...

是我的話一定會力挺老媽..

如果老爸願意和那個女人斷絕來往..

像是給一筆錢之類的也可以.. (還沒生出孩子好解決..)

那就會重新接納他..

要不然就是以後他得自己一個人過日子..

看那個女的可以給他什麼..

在讓他做出選擇前..

個人是主推家庭溫情攻勢.. (家裡小孩也不少..)

加油! 拿出長子的勇氣!!




建議你們私底下找父親

有知道的小孩出面找父親到外面的咖啡店懇談

不知道的小孩就繼續讓他們不知道

(懇談的事也先不要跟家母提)



1.懇談內容可以先詢問父親是否有"心儀"對象 而不是開口就針對"外遇"下刀

對長輩還是要禮貌

2.如果父親否認,就說說你們看到的事情,讓父親解釋

3.如果父親承認,就跟他說你們以及母親都有察覺到,希望他以家庭,以小孩為重

4.懇談完後再跟家母交代


以上處理方式可以參考看看

祝你們有個幸福的家庭~
我會建議你裝作不知道就好,
有些情況只是一時做錯而已,
攤開來講反而造成家裡每個人心裡的疙瘩,
裝作不知道看當事者會不會自己夢醒。

我覺得講明白只會有兩種結果,
一是當事者極力否認,但仍不想結束關係,
結果以後反而更加小心隱瞞你們。
二是當事者腦羞成怒,吵架可能順勢吵到離婚。

只是我自己的意見…
家家真的有本難唸的經。
by vlin2
多年前一位朋友的情況也像發文的樓主家一樣,
只不過主角是我那位朋友,
我在中間非常尷尬,
甚至有一次幫朋友圓謊被抓包,
那次以後他們家的事情一概不碰,
多少跟吃力不討好有關,
不過,在幾年後有一次問到了後來(結果)
朋友對我說已經沒來往了,
因為他老婆實在對他太好了,
這樣下去總不是辦法.......

解鈴仍須繫鈴人,
旁人有辦法解決嗎?
快沒戰鬥力了....要趕快回去火星充電! 地球是非常危險滴~
如果您的母親都決定要挽回父親、極力對他好了,
那做小孩的當然要全力支執母親的決定,和母親一起努力啊!

母親有母親的任務,
而小孩的任務是什麼,這就得靠樓主自己好好想想囉。
破碎就破碎啊
有什麼大不了的
台灣一天到晚在離婚
男人大部分都喜歡偷吃
如果你母親沒辦法忍受
那就告到法院去
然後離婚
就這麼簡單
不過要考慮一下贍養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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