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指教,
假設我要做個買賣,廠商報價100塊+5塊稅金(5%稅金) 賣我105塊,
暫時不考慮利潤,賣給客戶成本105塊+5塊稅金(我要開發票給客戶),賣他110塊,
現在客戶說不要發票了,給我105塊;我和廠商說不要發票了,給他100塊,
結果…我竟然多了五塊錢???
這樣合理嗎?是不是哪個環節出問題了???
如果客戶一開始就說不要發票,廠商給我100塊,我就賣他100塊,這樣客戶只要付100塊,
現在他原本要發票,後來改成不要發票,二者結果都是不開發票,但前者卻是多付了五塊錢,
這樣很不合理吧,應該如何才是正確的呢?
david92 wrote:
賣給客戶成本105塊+5塊稅金(我要開發票給客戶),賣他110塊,
105的 5%,並不是5。
david92 wrote:
假設我要做個買賣,廠商報價100塊+5塊稅金(5%稅金) 賣我105塊,
暫時不考慮利潤,賣給客戶成本105塊+5塊稅金(我要開發票給客戶),賣他110塊,
現在客戶說不要發票了,給我105塊;我和廠商說不要發票了,給他100塊,
答案在你自己設定的最後一句話,不要發票,成本是100,而非105。
如果是真的在做生意,開發票不能當作"討價還價"的項目,不過,
我想大大的討論重點應該不包含該不該開發票的問題。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