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樂迪從最近被討論的沸沸湯湯的洪仲丘案中,
猛然發現有許多細節,
跟現在仍然繼續發生中的雄中大案,
竟然有些不謀而合的共通點....
身為一個關注人權的鄉民網友,
不論是實際上的人權,
亦或是網路上的虛擬人權,
都是我們關心的標的,
以下列出洪仲丘案與雄中大案的共同之處:
1. 洪仲丘下士違規攜帶可照相式手機和mp3進入營區被查獲,
被控違反資訊安全保密規定,
照一般處置慣例,
違規人應當被處以申誡乙次至二次處分,
不料542旅竟逕自將洪仲丘送往禁閉室禁閉處分.
雄中大於2012年11月26日於論壇網站上面po文"小弟敦請各位不要在繼續鬧了"一文,
批評論壇網站處理爭議文章的方式不當,
照一般處理慣例,
違規文章頂多會被移文
亦或是於警告之後處以30天之停權處分,
不料網路論壇竟逕自將雄中大送往推進城處以禁閉180天處分.
2. 在案發後,
根據媒體名嘴的調查,
洪仲丘下士係得罪了連上高層,
以致於連上高層不顧程序正義,
逕自趕在退伍之前,
將洪仲丘送往禁閉室禁閉處分.
在雄中大案發後,
根據鄉民網友爆料,
雄中大係得罪了高層,
以致於高層不顧比例原則,
逕自將雄中大處以最重處分,
將雄中大送往禁閉室禁閉180天.
***關於比例原則,
其中包含適當性/必要性/狹義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的定義
當洪仲丘案隨著時間而水落石出,
利用權勢迫害軍中人權的惡行一一被曝光之時,
我們衷心期望,
雄中大的網路虛擬人權也能被重視,
早日從網路禁閉室中重見天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