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brian wrote:有什麼情況,警察人員...(恕刪) 這~不只是警察吧,一般人也會~我就是,怕自己亂花錢,所以會固定把一部份的錢起來,存到某一戶頭算是強迫儲蓄吧~只是,請問板主是不是在說那一個新聞的內容呀?
有這種情況啊,不過我知道的是其它的公家單位,而不是警察。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該單位和薪資帳戶的銀行簽約,每個人有兩個薪資帳戶,一個是正常的薪資帳戶,一個是「高存款利率」的薪資帳戶,高存款利率的那個薪資帳戶只有發薪水首固定存入的有高利息優待,其它存入沒有。所以就會有人固定每個月的薪水分成兩邊發了。
強迫還債的,繳贍養費的,強制執行的....警察也是人這些不太好的事情也是會發生阿(我當住院醫師的時候就有同事的薪水會直接變成三份到三個帳戶的)薪水出台之後怎麼轉這是私事吧,還提到警察似乎有點絃外之音的樣子
我記得好像台北市的警察會撥薪會撥到二本存摺據表示台北市政府和富邦銀行有合作有部份薪資會撥到富邦的存摺,就像版上有人提到的,屬於高利活存的部份如撥薪後都不動用,約定存到一定的期間,期滿後可領回一筆數字當然這個部份並不強制存款
phagee wrote:一個是「高存款利率」的薪資帳戶...(恕刪) 補充phagee大大所提的一般『優利存款帳戶』多半有限制每月最多存入金額以及總存款上限多半為每月五仟或一萬元且限制必須由薪資單位彙轉的才可計入優利存款帳戶也因此若是該單位有和金融機構簽訂員工薪資優利存款帳戶則該單位的總務多半會將薪資分成兩筆一筆匯入優利存帳戶一筆匯入一般薪資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