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整理舊的刊物時想到以前國小老師曾沒收我的一本原畫集,理由是攜漫畫到學校,可漫畫是連環圖,畫集只是一些插圖及設定稿的印刷品,並不屬於漫畫的範疇,而且這本畫冊也有保存的價值,我便寫信給他向他討回。
我在信中訓斥他漫畫與畫冊的不同,寫著寫著想到他以前對學生的各種體罰及教育心態都不適任為一名教師,當時我年紀還小,沒有扼止他的不當行為,造成往後更多的學子受害,可能是有感而發,我在信中開始細數他以前的不是、挑剔他的過錯,回想起來我的這位老師算是個劣根性嚴重的中年男子,品行難以矯正,算一算他現在年紀應該也五十幾歲了,雖然年紀是大了一點,但我希望能夠多少導正他的偏差行為。
借著這次向他討回畫冊,給於他適度的訓誡,但他裝聾作啞也沒有回信說要奉還我畫集,我想透過以前的母校再寄一次信給他,這樣效果是否會好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