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朋友,家住內湖,上班是在台北市信義路這邊~最近公司因為另外開立新的店面
新店面在五股,同事被要求要去新的店面工作,問題如下~請有經驗的人,幫幫忙解答唷~謝謝

1.朋友不會騎車,只可以搭大眾交通工具,這樣一來車資會增加不少,也要早起準備
2.原來做業助的她,去到五股要做的是倉管和業務→這兩樣他沒碰過,且已被告知會有業績壓力
3.薪水和現在一樣,但本來有的津貼卻被取消了→心寒

因為上面三個原因,朋友考慮過是不是可以和他們老板告知
當初應徵的工作和現在要轉調的工作及地點都內容不同而拒絕前往新地點上班~
這個勞基法有保障嗎?

ps.她老闆已經說過~如果不想做請走人→這代表也沒有遣散費


有經驗的人~再分享一下唷~
謝謝
文章關鍵字
可以請你朋友拿單子..走人了~~

調職只是藉口..想省遣贍費才是真的~

妳朋友在公司一定很"顧人怨"~

所以她的上司才會用這個"澳步"
ㄚBEN

benny1901 wrote:
妳朋友在公司一定很"顧人怨"~

所以她的上司才會用這個"澳步"


我是想問問是不是有方法幫她的忙~
另外,我們沒在她的公司上班,不需要批評到她很顧人怨這件事吧

如果她是因為不會拍馬屁被欺負的話~那要怎麼說?

請您回文不要做人身攻擊,謝謝
benny1901大說的是實際推測

這世界是現實而殘酷的!

我想
1.我不會請一個不會騎車的美眉來當助理的(要她跑個銀行郵局的....說我不會騎車@@)
2.早被告知業務壓力,自己本來就該知道,是不是該有所去留
3.津貼都取消了,只剩基本工資.......應該合理啦

換個跑道也許更好吧

我有個朋友在地方郵局(小支局)上班10幾年,整個小郵局撤掉
要他們去40公里外的地方總局上班

公家飯碗都這樣了
您說怎麼辦?
要養小孩耶?


求職?
人挑公司,公司也會挑人喔!

Alumin wrote:
1.我不會請一個不會騎車的美眉來當助理的(要她跑個銀行郵局的....說我不會騎車@@)
2.早被告知業務壓力,自己本來就該知道,是不是該有所去留
3.津貼都取消了,只剩基本工資.......應該合理啦


1.我朋友本來的工作應徵時確實是不需要用到交通工具的呀→都上班兩年了,現在才來說你不會騎車~這不太對吧
2.她是現在被告知,本來的工作不會有業務壓力
3.這樣有合理嗎??

以上這些事發生在您身上,您是否也會一派輕鬆笑盈盈的說~老闆您真是英明呀

我發文主要是想問→這樣的情況勞基法是否有法條約定,雇主不可任意變更相關的工作地點和內容

這些問題都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的,或許有人會說那只好自認倒楣
但為什麼會是勞方吃虧?

上班的地方遠了,交通費增加了,津貼取消了
如果老闆肯給選項ex:若無法配合改以資遣方式,這樣還讓人心服一點吧,不是嗎?
我叫阿福 wrote:
這些問題都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的,或許有人會說那只好自認倒楣
但為什麼會是勞方吃虧?
若是想到曠日廢時的勞工申訴,還是多用些時間找好工作囉!(反正這家公司也....................)
爭取到的也沒有多少啊
我叫阿福 wrote:
如果老闆肯給選項ex:若無法配合改以資遣方式,這樣還讓人心服一點吧,不是嗎?
所以才會說這是行之有年的資遣(叫人走)方式

我有個女友人本來是百貨公司,幹了五年的樓層收銀員(一層四個)
為了裁成一個
叫她們其他三個
去樓下食品街收碗,順便降薪
結果...................................................想也知道



被資遣或裁員~不爽是一定的
希望您與朋友看開點囉


Alumin wrote:
我有個女友人本來是百貨公司,幹了五年的樓層收銀員(一層四個)
為了裁成一個
叫她們其他三個
去樓下食品街收碗,順便降薪


是呀~就是同您所說的情況,如果雇主想把員工降薪,用的卻是這樣的方法
難道就只能默默走人嗎?

那麼員工的權益(包括年資,津貼),雇主是不是就都可以這樣不負責的任意刪減
這樣是不正確的吧

或許這是現在企業已有多年的"文化"
但很多東西,就是要爭取才可以造福大家囉~

很謝謝您的回文~

但還是希望,看看是否有其它網友有相關的經驗,可以讓老闆提供資遣
或是其他可爭取工作權益的意見

和老闆聊下,假如不願資遣,那麼給張非自願離職書如何?有這張再去申請失業給付。
好吃,所以好胖!

cnweng wrote:
和老闆聊下,假如不願...(恕刪)


謝謝您的意見~
很有可行性,我再請我朋友去和他老闆說說
我是看過我舊老闆用過類似招數對付業務
但那業務也不是省油的燈
拼命跟同事搶抓客戶但是就是不賣東西
出貨都推拖拉
虛以委蛇的策略
讓老闆不得不資遣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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