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發生在7/29(今日) 上午時 我出租的地方來了台小發財車看起來像是宗教團體的善心人士(?)說著他們便在路上鋪了這東西看似善心孰不知帶給了附近住家與用路人(包括我)了困擾和危險 雖然是個闢野小巷,不過我覺得他們都沒考慮和詢問別人意見的行為 實在是出自於私心呢!話說回來法律容許他們這麼做嗎?
devilrock1.04 wrote:事情是發生在7/29...(恕刪) 這個應該是路面反光片吧,讓行路更安心的,不是嗎!裝這個會有什麼「困擾」跟「危險」?除非施工品質很差,脫落造成危險,否則不知道樓主所謂的困擾在哪裡
下標題時 盡量不要使用沒有根據文法文中也使用疑問句來說明是否為宗教團體這點就讓人感到有點不適說不定只是車上正好寫幾個字卻被你蓋以宗教團體的善行(惡行)況且就以讓行車更為安全的反光板怎麼看也是善行我也算用路人 怎麼看都覺得這是件好事讓我用路更加的安全還是出自於私心的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