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mith wrote:這個議題.,我也開過....但是沒用.,因為議員利委們也酒駕丫.,.他們立這個法,不就改天會淪到自己被打屁屁嗎??...(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就算這些民代沒有酒駕.其仗勢欺人的公子哥難保不會酒駕.這不是鞭到自己了.而且這種事情.媒體記者一定大篇幅報導+sng連線(這時才感覺記者的功用)沒辦法關說.且會鞭打得更厲害..所以這種法條怎麼可能會過關...有候選人敢提這點當政見.我第一個投票給他.不過只能騙一次.4年後沒有通過.我就會改投別人或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