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哈哈這樣應該也都不敢喝了吧..卡稱開花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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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到4個字......


皮開肉綻


都流血了.....
看起來很痛 但我支持
DH123 wrote:
!新加坡!哈哈這樣應...(恕刪)
tonfid wrote:看起來很痛 但我支持


亂世用重典,只是現在文明世界怎麼還會有這種鞭打的刑罰,感覺像看古裝戲,鞭打奴才一樣

DH123 wrote:
!新加坡!哈哈這樣應...(恕刪)
我覺得關39年不得假釋比較好耶

DH123 wrote:
!新加坡!哈哈這樣應該也都不敢喝了吧..卡稱開花三個月


這個議題.,我也開過....但是沒用.,因為議員利委們也酒駕丫.,.

他們立這個法,不就改天會淪到自己被打屁屁嗎??
這樣人權團體不就又有事可以做了嗎?
支持鞭刑!!

DH123 wrote:
!新加坡!哈哈這樣應...(恕刪)


我希望有一個小畫面

可以看囚犯的臉
電視上看到說
美國一位女明星酒駕
被法官判去洗好幾天包過大體的裹屍布

TimSmith wrote:
這個議題.,我也開過....但是沒用.,因為議員利委們也酒駕丫.,.

他們立這個法,不就改天會淪到自己被打屁屁嗎??...(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就算這些民代沒有酒駕.其仗勢欺人的公子哥難保不會酒駕.這不是鞭到自己了.而且這種事情.媒體記者一定大篇幅報導+sng連線(這時才感覺記者的功用)沒辦法關說.且會鞭打得更厲害..

所以這種法條怎麼可能會過關...有候選人敢提這點當政見.我第一個投票給他.不過只能騙一次.4年後沒有通過.我就會改投別人或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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