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意外得知一個整人奧步,整人於無形,而且無法被移除,也沒有罰則,
就是把汽車警報器弄壞,讓警報器一直響。
只要車子停在合法的停車格或路邊沒畫線也沒阻擋他人,
警察完全沒有辦法對車子動手,也沒有法條可以開罰,只能任憑警報器一直響。
環保局的法條也無法開罰。
車主只要故意不移車,以合法的方式完全對這台車子根本莫可奈何。
而且車主完全沒有責任,都不會被罰,真是太爽了!
(至少在台中市是這樣,在其他地方不保證)
昨天住家旁的巷子有汽車的警報器發瘋,一直響,一停下來過幾分鐘又再度響,
從白天響到晚上,半夜有沒有繼續響我就不知道了,因為我受不了只好去朋友家住。我猜半夜它還在繼續響吧!
晚上打1999通報,警察來看過,待了一陣子就離開,汽車還是一直響。
再打1999通報,後來警察直接來電,警察告知因為車子登記在一間公司名下,
公司又已經歇業聯絡不到,所以找不到車主,沒辦法,只能讓他自己響到沒電。
再打1999通報,看能不能用噪音的方式開罰,就算沒辦法移車,至少把車主罰到痛,
結果客服說這個方式也沒辦法,環保局只開罰連續的噪音,汽車警報器不算。
今天看到這篇2012年的新聞 〈中部〉《民眾抓狂》清晨3點到10點 汽車警報器響不停 跟我遇到的狀況是如出一轍!
所以只要看誰不爽,例如選舉時想攻擊競爭對手,
或者看議員不爽、看立委不爽、看市長不爽、看總統不爽...
就把車子開到他家旁邊合法的路邊停車,把警報器弄壞讓他一直響,
然後自己拒接電話讓警察完全找不到人,
這樣車子就可以響整晚,沒人有權力將警報器停下來或者將車子移走,
就可以達成讓被害人(以及鄰居)整晚無法睡覺,精神不濟的效果
希望政府官員體會到漏洞的嚴重性,趕快修法,防堵漏洞。
如果政府官員不處理的話,私心希望大家多多推廣這個奧步,最好可以對政府官員使用但又不要傷及無辜民眾 (這有可能嗎?)
讓政府官員被吵過整晚沒睡,知道事情的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