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小弟昨天在臉書社團上賣自己二手的機車用避震器
商品狀況都有確實打清楚

對方問他的車是否可裝
小弟回說 此避震器安裝到你的車上會比較低(他的車避震器長度是360mm,小弟賣的是345mm 這都有告知)
對方說OK,他接受
隔天他收到貨 也安裝到車上了
後來打來說 可以安裝上 但是行駛路上會有摳到避震器的狀況(因為避震器比較短的關係)
所以他說要退貨

小弟想問的是
1.今天商品的狀況我都有明確告知,也跟他說會比較短,告知後他同意購買
,卻在購買後說怎麼沒跟他說他的車裝上會摳到
2.有些機車玩家是會後移或是加裝增高器,對方知道避震器比原廠短的情況下
還是同意購入,我也不會知道他的車是原廠還是後移或是要裝增高器那種
(例如有人會買A車的排氣管,請店家燒前段安裝於B車上)
3.今天對方收到的商品本身沒有問題,而且他也裝上車使用了

這樣還能退嗎,對方說不退要走法律途徑!?
以法律上來說,物品狀況都著實的跟他說,他也安裝上車了
後來才說要退費,這樣他合理嗎??
文章關鍵字

seed280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昨天在臉...(恕刪)


應該主張

非物品本身的瑕疵.

買家的問題在於, 所購得的物品, 無法適用於自身的設備上, 非賣家之所能預先設想,
並非賣家的責任, 故賣家無需負擔改裝上的問題.

對於買家所提之問題, 賣家也確實答覆, 車會較低等結果云云, 但如上所述,
賣家無法預想買家車身之高低, 及換裝商品後, 導致敲擊到避震器之結果. 非歸責於賣家.


改裝部品本身需衡量自身能力和車身狀況, 賣家以擔保品質等責任為限,
非無限制責任之擔保, 故退返之條件並不成立.

以上.














我幹嘛這麼認真...

seed280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昨天在臉...(恕刪)





商品本身沒問題就不用退



除非你有保証裝上企不會撞到



我是覺得他沒問清楚,就應該自己吞下,他再自行轉賣給需要的人
可以不用理他,等他告了再說.
我相信該買家會用7天鑑賞期來盧.
請記住:
消保法僅適用於「企業經營者」對一般消費者,因此如果是個人的拍賣行為,則不適用7天鑑賞期.

只要你的商品敘述完整, 沒有刻意隱瞞, 而且商品也確實寄出.
就算要用詐欺也是不成立

所以安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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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d280 wrote:
這樣還能退嗎,對方說不退要走法律途徑!?

那就走阿 , 當作學習

不然每個人都跑來買東西 , 然後說要走法律途徑 , 那走的完阿....
seed280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昨天在臉...(恕刪)

對方的要求是要解約..然後你退錢..他退貨..

但解約必須要符合法定或約定的要件,

但從你敍述看來,應該是沒有另訂解約條款..

所以就看民法的規定..

和此相關的"不完全給付"和"物之瑕疵擔保"二種制度,都有解約的相關規定..

但你所賣的避震器本身的規格就是較短,且你也有告知..

因此若避震器本身沒有其他瑕疵,自無物之瑕疵擔保適用..

另外,你也依約定給付,也就法律上所謂"依債之本旨履行",且尚須由對方證明你有可歸責事由..

因此,依本鍵盤律師看來,他的要求是無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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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d280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昨天在臉...(恕刪)


如果有清楚告知 其實不用理他...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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