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如果老公年薪約150W;老婆年薪約220W;那家裡共同開銷(如水電瓦斯第四台..);及小孩生活費都讓老婆付;學雜費一人一半;另外老公一個月額外再給小孩3000塊零用錢;其餘個人開銷個人負擔;這樣老公會很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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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51362682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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