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在學校發生過有同學掉東西結果隊長要求部要追查下去因為如果查到兇手就要通報上去到時候有人要退學處分有處分整隊的月評鑑分數就會被扣分早上開會時,大隊長還會把這件事提出來所以就裝死當沒發生過漏氣該公司中控中心不可能不知道但是情況一定和我以前碰到的一樣自己通報承認後要面對可能是被開罰單要負責善後等等 甚至隔天被媒體報導影響公司形象所以裝死,現在大爆炸問題更大更要裝死
所謂的通報,小時候有這種東西嗎?甚麼時候才開始「事事要通報」呢?通報了之後,有甚麼作用?通報的另一個兄弟,叫做「填報」......我個人認為,所謂通報,是媒體開放之後,出事會下台的官兒,為了應付記者的提問,免得這些官兒被記者一問卻答不出來,好像個掌握不了情況一樣的呆子,以及盡早想出推卸責任辦法,所開發出來的點子吧!結果現在公務人員越來越多,一大半的人都是忙著「通報」、「填報」這些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