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百思不解
以前我爸媽要養三個孩子,家裏只有爸爸一個人在當油漆工賺錢養家
媽媽是家庭主婦,小時候我們南機場克難街附近的社區,都是用租的
為了省錢,愈租愈小,一家五口擠六坪不到的鳥籠
直到我國小一年級那年,我們家終於買房子了,買在永和我爸辦了低利勞工貸款
還20年,我們長大賺錢後都有幫忙付到
現在我很努力賺錢,不買名牌,住家裡省了房租,月薪35k,但負債快30萬
今天看了新聞說 : 愈半數青年存不到一百萬!買不起房要怪誰?
心有戚戚焉,只能含淚問倉天
若大家只能買一間房子(二手屋),他沒有錢(只有100萬元買房),可是別人有錢(隨便都有幾千萬元);你有一間房子,你要賣他100萬元還是賣有錢人800萬元?你會怎麼做?
社會正義?居住正義?你會賣低價嗎?別跟我講甚麼正義?賺錢沒有正義嗎?賣不掉自會降價,若賣得掉誰要降價?
我也沒有房子,但我不敢大聲要正義,因如果我有房子可賣,我也不希望低價賣!只要有人買,賣越貴越好!
所以我覺得可以這樣,有三間房子(或兩間?)以上的人,買第四間房貸款只能貸四成,貸款%數不得低於5%!這樣一定有許多房子可釋出,我也可以買到了!
但,這樣又無正義了,因為不能管私人銀行貸款成數及%數,只能道德勸說!
但,有錢人一定付得出且有擔保,而沒錢人付不出或有危險也無擔保,請問若你是銀行業者,你要貸款給有錢人還是沒錢人?
所以正義難啊!
鮪魚杜 wrote:
如題,百思不解以前我...(恕刪)
個人積分:275分
文章編號:519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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