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有很多恐龍法官了

原來法官的遴選是透過考試制度考進去的,
所以很多法官都是出了校門就進衙門,
鮮少在各行各業歷練過,因此社會經驗幾乎等於零,
沒有在私人企業待過,不知道商業社會的運作模式,
這樣要怎麼處理複雜的社會案件?如何去分析資料的真假?
當這種恐龍法官在優渥的環境待久之後,當然也會待人以"寬",
會發生郭烈成這種重大罪犯又查到私藏槍械,
然後還以五萬元交保的離譜事件就不足為奇。

建議法官應該要有10年的社會工作經驗後才能報考,
一來人格比較成熟,閱歷比較豐富,
也能較有同理心站在被害者的立場著想,
不然招進來的都是一些很會考試念書的學生,
你叫學生去從事社會道德把關的工作豈不是很危險?
至於檢察官的遴選制度我不並清楚,
希望網友能幫我補充,謝謝。
文章關鍵字
建議法官應該要有10年的社會工作經驗後才能報考,
贊同

PSIR wrote:
原來法官的遴選是透過...(恕刪)



台灣建議改為陪審團制
日本好像法官或檢察官像你說的要有社會經驗
PSIR wrote:
原來法官的遴選是透過...(恕刪)
葡萄酒 wrote:
台灣建議改為...(恕刪)
贊成

改成陪審制度最好。
台灣鄉民一堆判決書判決理由都不知道是什麼
看看新聞報導就可以隔空下判決了
陪審團真的出現在台灣到時候不知道會不會有恐龍陪審團這新名詞出現我們拭目以待

不過依照台灣鄉民嗜血的心態應該是每個案件都有罪
如果有權判刑責那應該是能判多重就多重
觀眾們隔空叫好彷若回到古羅馬競技場多刺激啊!
葡萄酒 wrote:
台灣建議改為陪審團制...(恕刪)
聽過一個說法是說

當被害人被殺害或著被凌虐阿 被酒駕輾死阿、死無全屍阿

法庭上法官最常看到的只是犯人狂哭後悔道歉的嘴臉,死人照誰沒事翻起來噁心自己

一次次開庭,一次次哭,法官佛心就上來了,認為可以做功德拯救生命優嘿








PSIR wrote:
原來法官的遴選是透過...(恕刪)

讚成!


太多判絕都看有無悔意?

少了感受受害者傷痛的同理心

貫上精神疾病更是大減刑責

誇張
人總是辛苦的活在世上

PSIR wrote:
原來法官的遴選是透過...(恕刪)

法庭上「吹喇叭」那個笑話可不是說假的
墨菲定律---別試圖教豬唱歌,這樣不但不會有結果,還會惹豬不高興...
當兵吧!法官必須下部隊,有個三年經驗
不准用替代役混過去
應該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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