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法官的遴選是透過考試制度考進去的,
所以很多法官都是出了校門就進衙門,
鮮少在各行各業歷練過,因此社會經驗幾乎等於零,
沒有在私人企業待過,不知道商業社會的運作模式,
這樣要怎麼處理複雜的社會案件?如何去分析資料的真假?
當這種恐龍法官在優渥的環境待久之後,當然也會待人以"寬",
會發生郭烈成這種重大罪犯又查到私藏槍械,
然後還以五萬元交保的離譜事件就不足為奇。
建議法官應該要有10年的社會工作經驗後才能報考,
一來人格比較成熟,閱歷比較豐富,
也能較有同理心站在被害者的立場著想,
不然招進來的都是一些很會考試念書的學生,
你叫學生去從事社會道德把關的工作豈不是很危險?
至於檢察官的遴選制度我不並清楚,
希望網友能幫我補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