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篇放這合不合適
我在七月中的時候在下班途中遇上闖紅燈計程車導致急煞摔車
膝蓋十字韌帶跟半月板破損
需要休養半年才能重回工作崗位
而且手術後得持續復健訓練半年以上才能再運動
現在要談賠償的部份了
請問大家
因為對方闖紅燈因此我有絕對路權
所以我站的住腳
醫療和工作損失都是有單據的
屆時數據會說話
但精神賠償的部分
考量到我今年才21歲未來就有所限制(醫師說我未來不能打激烈籃球,負重與跑馬拉松)
而且重建的韌帶其實不比原生好用(被迫接受次等的選擇)
還有手術跟復健受的痛苦煎熬等等
所以我預計向司機求償200萬元精神賠償
合併醫療及工作損失初步估計共225萬元
是否適當?
精神慰撫金必須以精神上受有實際損害為必要

又 主張有利部分需負舉證責任

也就是說 主張精神受有損害部分 要舉證 否則此部分會被駁回

故... 最後要看法官 不是問鄉民

若實際判下來 恐怕沒那麼多



↗∥×塔悠≡∥┿ wrote:
考量到我今年才21歲未來就有所限制(醫師說我未來不能打激烈籃球,負重與跑馬拉松)
而且重建的韌帶其實不比原生好用(被迫接受次等的選擇)
還有手術跟復健受的痛苦煎熬等等
所以我預計向司機求償200萬元精神賠償
合併醫療及工作損失初步估計共225萬元
是否適當?


你的人生也太便宜…

但是對方賠不賠得起又是另一回事…

補一下實際判決文節錄:

按慰撫金之多寡,應斟酌雙方之身份、地位、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該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份、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最高法院51年度台上字第223號判例意旨參照)。

復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亦有明定,故原告仍應就其所受損害負舉證責任。

結論: 要求賠償多少是原告的自由與主張,判決下來是多少,法官說了算~




個人認為,依此案而言,精神慰撫金要求200萬元,除非樓主是職業級且有聲望人士,否則一句話: 不可能!


↗∥×塔悠≡∥┿ wrote:
不知道這篇放這合不合...(恕刪)


一、你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的話,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多寡會影響到你應繳納多少裁判費。

二、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則無庸繳納裁判費,要怎麼寫都沒差,寫一億也OK,讓法官去斛酌砍金額就行了。
我忘記講到了真是抱歉
我會先走和解路線
不成再來調解委員會
最後不行才是提起訴訟
也知道用刑事附帶民事來壓他
可是我目前唯一擔心的是他拿不出錢來
雖然會被判有期徒刑
可是對我而言沒有拿到補償沒有意義
請問大家如果對方真的沒錢
真的沒有辦法嗎?
2011年最需要學會的就是淡定 不然我們怎麼去面對2012呢?
↗∥×塔悠≡∥┿ wrote:
我忘記講到了真是抱歉...(恕刪)


一、你有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了嗎?或刑事傷害已經檢察官起訴移送到法院刑事庭嗎?這才有後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程序。
二、若無,請記得在案發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或請警察說你要提出告訴,請幫你移送地檢署,肇事者通常會受迫刑事壓力,才願出面和解,否則通常一般調解根本談成的機會微乎其微。另民事損害賠償請求部分也請記得於二年內提出。
三、如上開事項你都不清楚,建議到法院訴訟輔導科或直接找律師事務所詢問,而不是在網路上問網友,對你的權益比較會有保障的。

↗∥×塔悠≡∥┿ wrote:
我忘記講到了真是抱歉
我會先走和解路線
不成再來調解委員會
最後不行才是提起訴訟
也知道用刑事附帶民事來壓他
可是我目前唯一擔心的是他拿不出錢來
雖然會被判有期徒刑
可是對我而言沒有拿到補償沒有意義
請問大家如果對方真的沒錢
真的沒有辦法嗎?...(恕刪)


記得要提刑附民告訴應在6個月之內提出(告訴乃論時效),逾時就只能單獨提出民事訴訟(2年內)!

對方有沒有錢跟裁判賠償金額並沒有絕對的關係,民事上的手段可以採假扣押,假執行...等,防止對方脫產,光是那台車就是財產的一部分!

還有,肇事比例對方是100%嗎? 沒有的話還要自己計算該負擔的比例責任!

另外,雖然刑附民第一審可免繳裁判費,但要注意的是第二審就必須要由上訴人先預繳裁判費,等判決確定後再由法官宣告裁判費用負擔比例,所以一審可以提很高的金額沒錯,但若對方上訴且勝訴,那很抱歉原告就必須支出這筆上訴裁判費! 要考量清楚喔!


↗∥×塔悠≡∥┿ wrote:
所以我預計向司機求償200萬元精神賠償


就我所聽過的案例,

頂多就幾十萬而已...

唬爛至尊 wrote:
一、你有提出刑事傷害...(恕刪)

他表明願意賠償
所以我才會認為可先談
如果談不攏在提告也還在半年的時效內
已經有請教過法律相關的人了
感謝您協助
2011年最需要學會的就是淡定 不然我們怎麼去面對2012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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