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有個店面出租,契約上寫明要給他們45-60天的無償裝潢,結果他們1個月就裝潢好開始"試營運",老人家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短收一個月的租金。想請問懂得法律的大大,這樣可以向他們求償一個月的房租嗎?還是只能照著契約走?
dennix wrote:
契約上寫明要給他們45-60天的無償裝潢,結果他們1個月就裝潢好開始"試營運",老人家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短收一個月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