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已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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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現在已有偏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規,仍然不鼓勵消費者看見明顯標錯價的商品還下單,一般消費者對於網路促銷價格應該有一定的認知跟期待,若網路標價跟實際價格差太多的話,還是有可能被法院認為消費者未依誠信原則購買商品,是屬於趁火打劫或破壞網路交易秩序,而遭認定該次消費的權益不值得被保護,消費者也不見得占得到便宜。

"個人"得看法,發電郵跟簡訊明確告知取消原因(記得留下備份),就你的網頁快照來看很明顯是標錯價格.
如果他願意因為這幾百元跟你上法院等到接到傳票開偵查庭時再把餐卷帶去當庭調解不成就送它好了.
消保官的調解基本上是對企業與消費者調解較多.如果你不鳥他的通知應該也不會被抓去關,就好像調解委員會常常也是有一方不願到場調解,
若你要息事寧人又不甘願.基本上你沒po出餐卷的照片,把餐卷泡水搓掉流水編號尾幾碼或條碼後半段或用熨斗燙平鋼印.基本上除非餐廳無所謂不然應該是不收.
我很討厭現在人的自私與貪婪.希望你能順利解決
其實成交手續費也不高...有必要設定1元直購來規避手續費嗎...(當然我相信...你是真的"設定錯誤"了)

但這種方式本來就容易遇到閒閒故意要搞人的買家(這種人很多),看到1元直購規避成交手續費的賣場,就通通下標付款然後威脅一下,看看賣家會不會認賠出貨給他...他就賺到了...就算不出貨也能拿回付出的錢,他還可以給你負評...

下次記得...要搞這種方法,正確做法是,直購1元、運費649元,就不用遇到這鳥事了
根本不用理他,
跟他說今天早上餐券被家裡小狗咬爛了,
要退他錢,他頂多給你負評罷了。

現在雅虎都用輕鬆付,你將金額轉回去即可

你一開頭就向他道歉就不對,

被對方認為有機可趁,你只要堅持照上面寫的一張620元出售即可

要求他補足款項或選擇退前兩種選擇即可
jay77517 wrote:
事實經過:本人在雅虎...(恕刪)


是你的疏忽就認賠了吧
拍賣的規則本來就只認設定標價,
不然大家都標1元賣1000哪有遊戲規則可言,
當然我願意相信你是不小心操作錯誤把620看成1,
我賣內衣曾把199元放成1200的商品,
過2天才發現已賣出3件還不是認賠,
錢再賺就有,信用無價啊~兄弟

jay77517 wrote:
事實經過:本人在雅虎...(恕刪)


最新進展 買家直接回我【好吧,我的妹妹是書記官。】
我無言了
基本上,你必須先承認你是為了規避手續費,而設下一元標,

你自己心虛說標錯價,對方才這麼想玩你,

上面寫的每張620元,難道對方全沒看到??

你乾脆去把所有拍賣設一元標的全都下標,再要求他們全部出貨,看看幾個人會理你




你自己想想,你去買蛋餅,老闆煎到一半,沒瓦斯了,

老闆退你錢了,你還想告老闆什麼??
你要大家來評理,挺與不挺,都無法解決這件事。
來取暖?被打臉?

規避手續費,在Y拍是常有的,
既然做了,又說設定錯誤。
這種態度同樣令人不敢恭維。
難道其他人買了你的東西,都沒有付款問題?

即使真的設定錯誤,是否該付出代價學些經驗?
至於合理代價是多少?9折?8折?全額?

回正題,賣家直接將款項轉帳回去(含手續費),不出貨,取消交易。
交易沒完成,沒有詐欺的問題。
若對方真要告,只能針對履約部分,你大概會輸,
但對方要舉證、交通往返,勞心勞力,這種案件的判賠也不多。
(審理法院以被告戶籍地,所以在台北。)
你若吞不下這口氣,就讓他告,他付出的時間金錢絕對比你多。
但你也不是賺到,你付出的成本絕對高於620元。


jay77517 wrote:
買家直接回我【好吧,我的妹妹是書記官。】(恕刪)


書記官又怎樣 跟他說你妹妹是記者 看誰比較厲害
hittaku0413 wrote:
你要大家來評理,挺與...(恕刪)




請問要告履約? 這是刑事罪還是民事罪?。

對方要如何舉證遭受損害,要求賠償?

這個case,頂多退錢,雙方各給負評而已,有什麼法律責任??

不要被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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