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之前不是說要開始取締開車抽菸或是騎車抽菸嗎?前陣子也有看到類似新聞說七月要開始罰,罰金好像是600不過感覺好像還是常常遇到呀,吸你的機車廢氣已經很臭了你還一直往後吐煙,而且有時候菸灰還一直往後彈,這種行為真得很討厭我是覺得要尊重吸菸的權利~但是有一些癮君子真得是會影響到他人~大家有遇過什麼狀況嗎??
popstyle wrote:記得之前不是說要開...(恕刪) 你似乎想得太嚴重當然會罰阿,但可不是專人在抓這個有些事情要"剛好"所以才抓的例如不戴安全帽會罰,大家都戴嗎?超速會罰,大家不超速嗎?殺人有罪,沒人殺人嗎?不繫安全帶會罰,大家都繫嗎?那麼..騎車抽菸要罰...都不騎車抽了嗎?但沒抓沒罰就表示沒罪嗎?
popstyle wrote:台北市不是很多檢舉...(恕刪) 那不叫檢舉魔人~今天檢舉不守法的人就是公民的權力阿天曉得哪天會被前方扔菸蒂的丟到或者哪天就因為卡到路邊違停的車輛而導致自己被後方來車輾死之前台南就有這案例阿每個人都想說阿隨便啦不要惹事上身就當作沒看到換來的是什麼?亂七八糟的世界01也是如此如果沒有檢舉功能的話保證整個網站都是亂七八糟的文章還有,到現在才開放實名制真的滿奇妙的,台東這裡反映事情如果不是本名他們根本不鳥你
因為還沒七月阿~~現在行車紀錄器一堆 不怕沒人檢舉~我的行車紀錄器終於可以派上用場了~我本身也是吸菸族加機車族~不過我不懂為什麼騎車要抽菸~一根菸抽不到幾口就燒完了~煙灰有時候會飛到自己眼睛.......在市區騎車 最多也不會超過一小時~煙癮真的這麼大???不過我開車會抽........以後可能得忍耐一下了~
這條法規的制定是騎車抽煙導致影響交通安全才會開罰,所以要有被影響的人才罰,並不是只要騎車抽煙就一定會罰。法條應該是這麼定義的。所以才需要用檢舉的方式。檢舉人還必須負舉證責任。很多法規根本是定好玩的啦,舉證大不易,像汽車行經積水路段未減速通過,導致水潑到機車騎士,一樣也是開罰,可是有人被罰過嗎?
開罰又怎樣改裝車也說要罰多久了一個早上就可以拍到兩台改裝排氣管的大家也沒再怕阿檢舉他就被說檢舉M人那大家就讓台灣繼續爛下去囉有網民會說不能檢舉單單靠警察取締也會有網民替警察喊委屈說勤務太重那一堆狗屁事情都放著不管好了反正爛到最後就是全民買單大家共同承受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