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線道騎機車,對方機車從小巷子鑽出來

我是主幹道,對方小巷子突然出來
自己右手擦傷,右腳膝蓋挫傷,左手手腕挫傷,在急診室待了大約1小時。

對方右手擦傷,看了一下就去警察局等。

這種情況,大家通常會叫對方賠多少?
先從10萬開始喊!

Karolina wrote:
我是主幹道,對方小...(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先從10萬開始喊!...(恕刪)


記得是美金喔

Karolina wrote:
我是主幹道,對方小...(恕刪)

法官:應注意違規而未注意,主幹道騎士應賠償對方9成,結案。

Karolina wrote:
我是主幹道,對方小...(恕刪)

看車損+醫藥+精神賠償+在家休養+交通費...想加什麼就加什麼
自己算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先調查對方身家多少錢

最好先去醫院躺個一周要到錢機會比較大!!

不去醫院躺可能沒多少錢...

Karolina wrote:
我是主幹道,對方小...(恕刪)


大聲一點說: 公道價8萬1
筆錄作完就收集單據

維修,門診,收驚,,

反正就是提的出的證明

等地方調解委員會調解
10萬 太誇張,只是想問問看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目前想說幾千塊了事就好。

有收集急診室的收據跟機車維修費單了,感謝各位回答。
基本上對方也不會想全賠
7:3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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