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板上有經驗的大大
故事有點長,煩請大家耐心看完
當時發生的經過是這樣
七月份的時候
經過新竹某路口
要轉進小巷子
有個阿伯為了買早餐
把車橫在路中間就不動了
我就從旁邊經過
那台車突然就倒車
然後駕駛座的側門跟駕駛後座的車門整個被撞凹
當時也懶得跟阿伯吵
直接就打電話報警
過一下子
警察就來了
也沒作筆錄
就叫交通鑑識組的來
也沒作筆錄
他就把圖畫一畫
給我跟對方簽名(沒作筆錄我覺得也滿奇怪的)
不過當時對方也還OK
之後他就交給他的保險公司處理了
這時候我才發現我自己的車沒有保材損險(我交接我爸的車,也不太清楚保險內容)
之後就是我自己一直再對應對方的保險公司
起先我車送修,但是我交代車廠,對方沒有要付款,我就不修
車在車廠待了幾天
一直沒修
我就打電話到對方的保險公司
那個業務就跟我說
要等責任裁決出來,他們才會依據責任進行理賠
我看了一下當初警察給我的圖
確實有提到
裁決書一個月後才可申請
我覺得合理
就等他一個月
時間到後我又打給對方業務員
他就跟我說申請裁決書須要三周左右的作業時間
我就跟對方說OK,我等他們申請
三周後我打給對方業務員
一開始別人接,跟我說業務員不在,他同事幫她作業
我直接給他案號,他幫我查詢,還跟我說交通隊那邊的電腦當機,所以還沒有裁決書
我覺得很扯
三周前我打給他的時候
他就跟我說交通局的電腦當機
我就回對方說,上次你們就說電腦當機
已經一個月了
還在當機
會不會太扯
對方就回我,電腦當機,所以所有的資料都損毀
我就回對方說
我自己去交通隊查詢,看看是不是真的可以當機一個月
之後說他不在的業務馬上就出現跟我講一些五四三的,理都懶得裡他
請教有經驗的大大,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車被撞真的滿不甘心的
因為我不是法律系的
我覺得他倒車來撞我,裁決應該對我有利,如果判決書出來,有以下想法
1.對方業務拖拉,沒有誠意要直接找當事人嗎?
2.如果我選擇不和解,又會發生什麼事?
3.還是可以直接告他??
再麻煩各位大大了~~~~~困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