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關勞動基準法對於補休的定義

我是周休2日制,但有時會面臨到星期六要加班。但因為假日加班均採1:1工資,對我而言換假比較實用。
但公司拿規定24條跟我說,如果公司可以換錢給我就不能換假,除非公司提出來換假我也同意才行。
但現在公司就是規定要給我錢不給我假,依規定只能換錢嗎?

"勞工於延長工時後,如依其意願選擇補休並 放棄請領延時工資,自屬可行;惟有關補休 標準等事宜應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決定。"
到底是公司可以選,還是我有權利可以選?
謝謝

autumnshu wrote:
我是周休2日制,但...(恕刪)


何不直接打電話去勞工局問?
若是不合理自然會找公司的人事去了解公司的相關規定是否合法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