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周休2日制,但有時會面臨到星期六要加班。但因為假日加班均採1:1工資,對我而言換假比較實用。但公司拿規定24條跟我說,如果公司可以換錢給我就不能換假,除非公司提出來換假我也同意才行。但現在公司就是規定要給我錢不給我假,依規定只能換錢嗎?"勞工於延長工時後,如依其意願選擇補休並 放棄請領延時工資,自屬可行;惟有關補休 標準等事宜應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決定。"到底是公司可以選,還是我有權利可以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