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因為我再車行弄車有點不愉快我在某論壇上po出了我的經歷過程當中我對店家名稱及老闆姓名茲字未提且文章開頭就有打(本人純屬陳述事實非惡意中傷店家也非要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僅和大家分享我的悲慘經驗)但後來有網友猜出來車行的名稱也有網友轉貼到臉書社團原先老闆臉書主動私訊我說要和解要我把文章撤下並退還我錢我答應了但隔沒多久老闆又說他堅持要提告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已經有向消保官投訴這這事情了
如果你的文章是照實的呈述事實,沒有帶入太多的個人主觀意見〈例如投訴餐飲業味道過鹹、過重,然後你直接下結論說是很難吃的店〉,然後把店家跟你和解、解釋的內容說明清楚,應該能證明你沒有誹謗他人的犯意,這應屬你的言論自由,所以不用理店家。反倒如果如你所說店家現在要對你提告,你也可以再把〈店家提告過程〉寫出來,對店家是好是壞,叫店家自己考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