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聞上看到,大陸海關對於個人購買海外物品之金額及品項過多,要課稅之後,才能入關小弟預計今年從台灣到大陸,可能會攜帶一些台灣伴手禮,例如鳳梨酥、面膜等東西,送給ˋ大陸好朋友請問各位大大目前大陸的海關對於以上這些攜帶海外物品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shortman wrote:從新聞上看到,大陸...(恕刪) 你只要不帶半個集裝箱的貨物過來都沒事。。。海關主要判斷你是不是銷售用途。自用、送禮明眼人一下就看出來。剛帶了四十盒巧克力回大陸的飄過。。。倒是入境現金和黃金不要帶太多,有限額。
重點是看你"朋友"有多少.我每次去中國...應該去大部分的國家都大同小異,帶個幾盒鳳梨酥, 幾包面膜過去.人家根本見怪不怪懶得理你.但若你帶整箱面膜, 整箱鳳梨酥....明顯有轉賣或是水客嫌疑,任何國家的海關就算懶得管也會覺得好像不得不抓出來扣稅.這就像台灣成年人可以帶一條菸入境,酒...沒記錯的話也不到兩瓶的量,但是..憑良心說,大多數人或多或少都帶過超量的東西...真的被莫入或抽稅的其實比例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