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注意到行人有一條“帝王條款”,主要是指行人不論在何種情況下都擁有絕對路權。即便他違規闖紅燈只要有人碰到他,那對方就一定有錯。那如果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時去撞到瞎子或被瞎子撞到,這個帝王條款不知哪一方適用?
briyen wrote:交通法規自己去查一...(恕刪) 我找到的資訊有九成是跟班馬線有關,但有幾個案例不是發生在班馬線。其中有一個是騎士撞到突然轉向的路人導致路人死亡而被告的案例。後來這個案例上到二審後被法官以絕對路權來判決騎士沒錯。但一審法官則是認為騎士撞到行人有錯所以判他要賠。如果連執法的警察都對帝王條款一知半解,那以後交通事故的肇事責任歸屬可信度有多高?
briyen wrote:沒什麼好糾結的 你...(恕刪) 不是我有沒有錯,是我家前面發生人撞機車,傷者都送醫後警察過來問有沒有看到是什麼狀況,閒聊時他提到行人有帝王條款我才上網查什麼叫帝王條款。(我家前面是一般路口沒有班馬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