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年金吵成這樣
不管是軍公教或是勞工
要改也不滿不改也不滿
繳了年金被拿去做基金投資報酬率又不一定達標
突然突發奇想
政府管這麼多幹嘛呢?
如果退休生活都由自己負責難道不可以嗎?

如果政府的政策改成沒有年金
跟大家宣導退休後的生活自己負責
也就是你從就業時就要為自己的退休金打算
就業的人不用繳那幾趴的公保金或勞保金
退休時沒有退休金
退休後也沒有年金
只要定好這個規則不行嗎?

好處是
自己的生活自己負責任
也不用抱怨政府的公保或勞退基金虧損讓自己少領
你錢不夠花就繼續工作,也不會有50歲就想退休或65歲才能退休的爭議
配套是政府現在操作的公保或勞退基金改成民間金融機構自由去包裝承攬
個人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參加
事實上政府的基金操作都很消極
改給民間去承攬因為有競爭績效一定會更好

那如果有軟爛人月光族到65歲還是一窮二白呢?
一樣啊,自己的生活自己負責
你可以達到低收入戶標準就去領一個月6000塊生活
要窮死要餓死那也是個人行為
頂多就是慈善團體幫你收屍

或許這種方法比較極端
但個人為個人的行為負責任本來不就是天經地義的嗎?
重點在政府要把“個人為個人的行為負責任”這個觀念深植到國民心中
現在的年金制度雖然對退休較有保障
但感覺不也是一種“寵子女”的概念?

不曉得這種制度可行嗎?
你說的可以喔!
但是,取消兼職,取消法律責任,取消考試任用..........回歸軍公教勞大家權利義務都一樣,當然可以廢啊!!

但千萬不要廢了這個又保留那個,何來公平?

minhua0317 wrote:
最近年金吵成這樣不...(恕刪)


當然可以, 感謝你為國為民, 保費續繳,

不然股市只剩國安基金, 令人鼻酸.

minhua0317 wrote:
或許這種方法比較極端
但個人為個人的行為負責任本來不就是天經地義的嗎?...(恕刪)

吸毒也是個人自己的事
想想為何不允許吸毒?
就知道很多事不能不管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不用全部發回來那麼極端
就讓你自由選擇退休基金的投資標的(年金自由化)
選得好就能賺比較多
懶得選就強制投公家的(跟現在一樣)
但是這樣做9成被說圖利財團

charakahoshi wrote:
但是這樣做9成被說圖利財團)


所以我覺得“圖利財團”這四個字才是被汙名化

圖利財團原意是指間接或直接讓某個單一或少數的財團得到好處
這才叫圖利
其實現在政府基金“招標”給某個金融機構操作這才叫圖利財團
如果年金自由化
就等同於保險一樣所有的金融機構都可以推出各種商品出來賣給所有人
讓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由選擇買賣
所有的商品都在市場上自由競爭
這哪裡叫圖利財團?
建議取消不同行業不同名稱各種名目,領到死的年金與退休金,
每位國民到65歲時,每個月就能領如22K的基本生活費,一直領到死
就是可以找張床睡,3餐有陽春麵吃的錢,但就只能領這麼多,
不分行業職位,不分貧富都一樣,就算總統也是如此,

退休金則在服務單位一次就全領完,
退休生活要更好,就靠個人工作時用各種方式自己存,

這樣65歲以上遊民與做資源回收之類的,或許會少很多,
政府有照顧到人民到老死,也算盡責,

不過這可能又是另一個錢坑吧 ?!

minhua0317 wrote:
如果退休生活都由自己負責難道不可以嗎?...(恕刪)


當然可以! 至少我OK!

我從不期望啥年金可以讓我晚年無憂

那些玩意有就當作是多得的

所以我可以選擇不要保了, 可以嗎?

minhua0317 wrote:
最近年金吵成這樣不管...(恕刪)


早就不期待了

我能不能活到65歲都很難說了

理論上可行, 但是實際執行有困難,

因為人性沒那麼好說話,

今天拿了錢說後果自負, 但把錢拿去亂投資或去澳門一把燒光,

到老沒錢一樣會找政府負責,

更極端的就去搶或偷, 造成社會問題,

所以政府如果不能維持退休人員的基本溫飽,

問題不會比現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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