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年金吵成這樣
不管是軍公教或是勞工
要改也不滿不改也不滿
繳了年金被拿去做基金投資報酬率又不一定達標
突然突發奇想
政府管這麼多幹嘛呢?
如果退休生活都由自己負責難道不可以嗎?
如果政府的政策改成沒有年金
跟大家宣導退休後的生活自己負責
也就是你從就業時就要為自己的退休金打算
就業的人不用繳那幾趴的公保金或勞保金
退休時沒有退休金
退休後也沒有年金
只要定好這個規則不行嗎?
好處是
自己的生活自己負責任
也不用抱怨政府的公保或勞退基金虧損讓自己少領
你錢不夠花就繼續工作,也不會有50歲就想退休或65歲才能退休的爭議
配套是政府現在操作的公保或勞退基金改成民間金融機構自由去包裝承攬
個人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參加
事實上政府的基金操作都很消極
改給民間去承攬因為有競爭績效一定會更好
那如果有軟爛人月光族到65歲還是一窮二白呢?
一樣啊,自己的生活自己負責
你可以達到低收入戶標準就去領一個月6000塊生活
要窮死要餓死那也是個人行為
頂多就是慈善團體幫你收屍
或許這種方法比較極端
但個人為個人的行為負責任本來不就是天經地義的嗎?
重點在政府要把“個人為個人的行為負責任”這個觀念深植到國民心中
現在的年金制度雖然對退休較有保障
但感覺不也是一種“寵子女”的概念?
不曉得這種制度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