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壢晚間一名歹徒殺了三條人命,在最後自己也逃不掉,朝著太陽穴開槍自盡。

關於這件事剛好目睹警察追逐歹徒的所有過程,我剛好要去案發大樓的對面婦產科複檢,結果車子剛停好,看到一名警察從車子旁邊拿著槍,徒步往婦幼館方向跑,於是好奇的跟上前,看到警察過馬路對著歹徒喊了不知道什麼話,當時只看到歹徒回頭的過程手伸進包包,順勢左手把包包舉高,右手把槍拿出來對著警察,當下因為自身安全我趕緊踩油門先離開,只看到警察往後倒,當我在回頭去看的時候,歹徒已經跑到小巷子去,那名警察也跟著追上來,之後就是新聞都看得到的過程了。

想說的是,台灣警察命真的不值錢,按照同樣的情況,在美國應該跟之前一則新聞一樣,一名妹妹打電話報警幫忙找尋哥哥,結果警察找到哥哥後,要求哥哥把手舉高,結果哥哥把手放進口袋就被當場擊斃,因為無法認知口袋裡是不是存在危險的東西,但是看到昨天的情況,歹徒把手伸進包包時,警察卻不能在這時候開槍,只能看著歹徒把槍拿出來對著自己開槍,還好當時警察順勢反應往後倒,不然那槍是對著頭的高度開下去的。

這篇只是真的很想講,台灣警察雖然有好有壞的,但是在遇到這種狀況下,卻不能保護自己的安危而開槍阻止,難不成真的要先給嫌犯開槍射到自己才能開槍回擊嗎!

再來講到18%或者什麼福利的,我覺得真的不能把警察跟老師那些其他單位的放在一類,警察跟老師的工作內容真的差太多了,就我知道的警察不能自己排休,還要輪時間早晚的,遇到狀況還要冒著生命危險去執勤,下班如果遇到案件還不能準時下班,但是老師還有寒暑假,下班也能準時,又不用冒著生命危險去工作,就因為軍公教職類,警察也是同一類,18%還是什麼福利的要跟著取消,根本說不過去,台灣警察真的很可憐又自找麻煩的工作。

以上只是自己湊巧遇到看到事發過程想要發表一下,因為覺得新聞只會報結果,但是警察冒著生命危險被搶指著的時候卻像沒發生過一樣。

在這還是要說警察真的辛苦了!!

偉hua wrote:
昨天中壢晚間一名歹...(恕刪)


這不是跟長官有沒有卵蛋的問題嗎?
一開始只是要查證件吧。

台灣來說,警察喊路邊停車檢查,人不跑、下車拿槍出來的極少。

警察也想不到年輕人那麼衝動。

跟美國比?美國買槍比買防彈衣容易多了。

我的意思是指警察到時,應該是已經被通報有開槍,因為當時對面都聽到槍響,報警的也有說有槍,警察是徒步追著過去,歹徒也是徒步離開的,不可能只是叫歹徒拿證件出來而已,我的重點是當時警方要求歹徒應該是不要動,但是歹徒手伸進包包時卻不能開槍制止危險的可能,就算不行,在歹徒拿槍出來之後,卻還是不能直接開槍,要不是警察直接往後倒,沒被射中那還沒什麼事,難不成真的要警察被射中了一發才可以開槍嗎?這樣做警察的碰到槍擊事件不就都冒著最後一天上工的心情在執勤。
警械使用條例
第 5 條
警察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盤查等勤務時,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兇器。
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開槍要寫報告
第 10 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勇警攻堅中彈「不算首功」 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 NOWnews 今日新聞

偉hua wrote:
昨天中壢晚間一名歹...(恕刪)


台灣就是這樣子

有的犯罪者家人還會告警察

或是請求國賠

殺人也不必死刑

怪只能怪自己選出個不會執行死刑政府

偉hua wrote:
我的意思是指警察到時,應該是已經被通報有開槍,因為當時對面都聽到槍響,報警的也有說有槍,警察是徒步追著過去,歹徒也是徒步離開的,不可能只是叫歹徒拿證件出來而已,我的重點是當時警方要求歹徒應該是不要動,但是歹徒手伸進包包時卻不能開槍制止危險的可能,就算不行,在歹徒拿槍出來之後,卻還是不能直接開槍,要不是警察直接往後倒,沒被射中那還沒什麼事,難不成真的要警察被射中了一發才可以開槍嗎?這樣做警察的碰到槍擊事件不就都冒著最後一天上工的心情在執勤。

你有事嗎 ?? 警察怎麼會知道誰是歹徒 ??

會去盤查 是因為那個人大熱天穿長袖 戴帽子戴口罩 很可疑 ~

zola wrote:
台灣就是這樣子有的...(恕刪)


真正悲哀的是

歷經了5次的總統大選以及無數次的立委選舉之後

不管怎麼選、選誰

死刑都越來越少 而且都是可教化


沒辦法 鄉愿的人們 都想當好人 都想大發慈悲 都想作功德

你不殺伯仁 伯仁卻因你而死 到底是作功德還是造孽




他們認為他們是在作功德 拿者別人的痛苦作功德 是偽善的台灣人最愛幹的事

雖然他們可能很小眾 但就是這些小眾把持台灣

而且選來選去 不管顏色都是這些小眾

ICE0917 wrote:
真正悲哀的是歷經了5...(恕刪)


台灣現在只有加害者人權

沒有被害者人權

被撞死被殺死都只能算自己雖


jack0101 wrote:
你有事嗎 ?? 警察怎麼會知道誰是歹徒 ??

會去盤查 是因為那個人大熱天穿長袖 戴帽子戴口罩 很可疑 ~
(恕刪)


警察看過的歹徒比你身上的毛還多了吧

會追上去根本就已經認定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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