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初, 父親因糖尿病截肢, 我搬回老家在附近找了一份工作, 住家裡照顧他. 家用我一個人處理, 手足ab雖有工作, 但僅限於養自己. 醫療費是我跟會籌的, 那時健保還不夠完善, 截肢+義肢相關費用花了大概30w.
2009/7月 手足a因為精神病發, 回老家養病, 從此沒有工作, 靠我跟太太養
2011/4月 父親二次截肢. 醫藥費12w左右, 也是我跟太太支付. 因為失去雙腳, 父親開始臥床的生活. 他早早就退休無業, 錢也被他喝得差不多了, 所以臥床後一切開銷, 包含居服員的費用, 都由我跟太太負責. 居服員周末跟假日不會來, 他沒來的時候, 家事由太太打理, b有在的時候會幫忙一點~不過他大部分時間都不在. a也會作一些簡單的家事, 但周末要作的不多~頂多倒尿桶(父親有插尿管).
2014/5月 因都更的緣故, 父親賣掉一半的地買房, 買我的名字. 買的時候我有問他要買他的名字嘛? 他說不用, 買我的就好. 姑姑也有在場, 也認為這樣妥當.
買房當時手足b正在坐牢. 他有吸毒前科, 這應該是第三次坐牢, 大概7個月(其實我也忘了幾個月, 反正他報到時驗尿又有毒品反應, 所以刑期又加了五個月~總之坐了很久). 在那之前, 我們有幫他易科罰金兩次, 總金額15w.
他已經好幾年沒有工作了. 平常不住家裡, 偶爾會回來沾點醬油, 爸爸住院時會聯絡他回來幫忙照顧, 出院後就又不見了~大概是因為ab的狀況都不太好, 所以爸爸覺得我可能是唯一能養房的吧= =”…買他們的名字大概很快就會被查封拍賣或被他們自己賣掉之類的,倒時候大家很有可能會一起流落街頭Orz...
2015/4月 父親心肌梗塞去世.
2015/8月 完成遺產分配. 因ab都有欠債, 所以土地以及舊家由我繼承, b繼承三七五租約.
a欠很多間銀行, 之前有幫他處理過兩家, 幫他還了大概十幾萬…但我們也沒甚麼錢, 所以剩下的也只能擺著…到現在還有銀行在催, 上個月才收到新光的…我忘了有多少錢, 但我們真的沒錢繳~加上我們不是債務人(債務人已經無工作能力), 所以銀行也只能摸摸鼻子一直寄信但又不能作甚麼…
b則是欠了很多罰單, 光是債憑就有40w, 非債憑可以直接繳的有大概6w…我還滿害怕給他們聯名的, 所以那時有講好, 由我繼承, 賣掉後3個人平分, ab也有同意+放棄繼承. 我還另外簽了一份合約, 同意繼承家產後要照顧a終老.
新家因為是父親過世前買的, 不算遺產, 也沒有在遺產清冊上. 土地則是追朔到兩年前(賣地前), 所以有被課稅, 所有的稅金/手續費等都由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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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開始b一直吵著要房屋土地聯名, 他要分錢…因為房子是我名下, 他覺得土地只有他跟a可以分, 而且他要扶養a, 要我們把a的也給他. 等於是b要帶a搬出去, 土地全給他們. 但…以他們的狀況, 土地給他們最後應該政府&銀行最開心= =”…拍賣剩餘的錢大概也沒多少, 估計很快就又會搬回來, 然後我們得養他們…因為沒有錢…再怎麼樣也不可能見死不救阿…自己的手足…要是因此有生命危險, 我們也算是遺棄罪…(手足互付扶養義務)
我跟他說, 新家本來就不用分, 爸爸就是要給我, 而且也有你們的房間, 本來就說好大家一起住的, 你不想住要搬出去, 那是你的事. 想要聯名可以, 債務先去清掉再來說. 土地每個人都有1/3, 本來就是要平分, 又沒有要佔你的.
結果b就開始鬧…到處跟人說我因為遺產不顧手足之情, 也不想想他在外面三餐不繼, 也沒有安身之處…(沒飯吃也是因為他沒工作, 而且還有一間舊家給他住, 水電稅金依舊是我們繳, 他哪來沒地方住…新家也沒有不給他住, 是他自己說沒他名字沒歸屬感, 不想住)
BTW, 去年他開始跟我們吵聯名時, 吵到10月他就去坐牢了, 也是因為吸毒, 又進去了半年…今年4月他出來了, 又繼續吵…他進去之前, 因為我還是不給他聯名新家, 他就威脅我如果不能聯名, 他就會”好好使用”新家…加上他要去坐牢了, 鑰匙流落在外面不好, 所以我回收了他的鑰匙. 他坐牢前是他自己不想住, 坐牢後是我不敢給他回來住…
這幾天他又來了, 說那他只要土地的1/3+舊家…反正土地本來就有要給他, 舊家給他應該不至於會被拍賣, 因為舊家是地主的, 我們只有使用權. (也就是, 過戶給b, 也只是過戶使用權)
正在高興終於有共識的時候, 他突然要求a也要一起辦土地過戶, 房子a也要聯名. 從頭到尾我們都在談b自己的問題, 現在又冒出a也要一起, 這真的讓我非常頭痛. a的情況不一樣, 他就那麼喜歡混為一談. 只怕如果不一起辦, 他又要到處去說, 我為了財產不顧兄弟情…
我們現在甚麼東西都還沒有變賣, a我們也是拿自己的薪水努力養, 每個月花大概要1w, 還要還車貸 (車子是為了做人計畫+接送a使用), 其實也有點緊. 我不懂b這時候提a是怎樣, 而且跟他根本沒關係. 那麼關心a, 怎麼他都住苗栗兩年了, b沒去看過幾次? 幫忙照顧不可以, 講到分家產就要把a扯進來, b到底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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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人家是女性沒得分來爭, 我也是盡量避免這個問題, 努力求公平了. 怎麼現在反而好像是我過分了? 現在東西都在我名下, b只有三七五減租的租約, 當初是想盡量保住大家最大的利益, 怎麼到成了壞人了. 真的給他們兩個聯名土地, 被查封或拍賣機率應該不小…況且土地還有其他持有人, 我們也未必有錢可以作優先承購…但不給他們聯名, 我就得承擔一世臭名…全部放棄也不可能, 因為我們早年養家已經被榨得乾乾淨淨, 現又快40了, 我們的確需要一些錢做一些規劃…
我們也只有就我們可得的土地的1/3作規劃, 這樣真的很過分嘛? 新家是沒有要賣, 牌位都已經遷好了, a對新家的環境也已經熟悉了, 住的頗習慣, 也不好再搬來搬去. 爸爸新家買我的名字, 真的有那麼糟糕嗎? 我們一直很害怕拿過頭, 也是很小心, 為甚麼結果會是這樣=.=……
因為聯名後持有人變多 反而不好賣
所以目前對大家有利的做法是我賣掉 然後大家分
但b不知道哪根筋不對 一直覺得我會騙他 所以一直要聯名
怕我把a的也吞了 也要求a也要"一起" "同時" 辦聯名
a也有欠債 也有強制執行的問題 b真的讓我很頭疼...
我真的很想賣一賣分一分 因為我繼承的持份只有1/4
還有1/2是姑姑持份 他也有要賣 所以我們一起賣 (比較大更好賣)
可是最近景氣不好 姑姑也勸我們再等等 因為我們就剩那小小一塊
姑姑希望我們可以晚一點在賣 比較能賣到好價錢 大家一起分多一點
我們也可以拿回來自己賣 就怕老人家覺得我們不聽勸
另 我們自己賣 持份比較小 也真的沒甚麼贏面
原本我還想要b分攤扶養費
我爸得病也有12年 整個加起來也是幾百萬
原本很氣他任意妄為又不愛惜自己 甚麼都要計較
你要計較 我也要跟你算清楚 爸爸的扶養費你要攤
想著他這輩子的指望也就只有遺產 也就算了
該給他甚麼就給了 也懶得討了
結果 只有讓他更瞎...
noisegirl wrote:
2003年初, 父親因糖尿病截肢, 我搬回老家在附近找了一份工作, 住家裡照顧他. 家用我一個人處理, 手足ab雖有工作, 但僅限於養自己. 醫療費是我跟會籌的, 那時健保還不夠完善, 截肢+義肢相關費用花了大概30w.
2009/7月 手足a因為精神病發, 回老家養病, 從此沒有工作, 靠我跟太太養
2011/4月 父親二次截肢. 醫藥費12w左右, 也是我跟太太支付. 因為失去雙腳, 父親開始臥床的生活. 他早早就退休無業, 錢也被他喝得差不多了, 所以臥床後一切開銷, 包含居服員的費用, 都由我跟太太負責. 居服員周末跟假日不會來, 他沒來的時候, 家事由太太打理, b有在的時候會幫忙一點~不過他大部分時間都不在. a也會作一些簡單的家事, 但周末要作的不多~頂多倒尿桶(父親有插尿管).
2014/5月 因都更的緣故, 父親賣掉一半的地買房, 買我的名字. 買的時候我有問他要買他的名字嘛? 他說不用, 買我的就好. 姑姑也有在場, 也認為這樣妥當.
買房當時手足b正在坐牢. 他有吸毒前科, 這應該是第三次坐牢, 大概7個月(其實我也忘了幾個月, 反正他報到時驗尿又有毒品反應, 所以刑期又加了五個月~總之坐了很久). 在那之前, 我們有幫他易科罰金兩次, 總金額15w.
他已經好幾年沒有工作了. 平常不住家裡, 偶爾會回來沾點醬油, 爸爸住院時會聯絡他回來幫忙照顧, 出院後就又不見了~大概是因為ab的狀況都不太好, 所以爸爸覺得我可能是唯一能養房的吧= =”…買他們的名字大概很快就會被查封拍賣或被他們自己賣掉之類的,倒時候大家很有可能會一起流落街頭Orz...
2015/4月 父親心肌梗塞去世.
2015/8月 完成遺產分配. 因ab都有欠債, 所以土地以及舊家由我繼承, b繼承三七五租約.
a欠很多間銀行, 之前有幫他處理過兩家, 幫他還了大概十幾萬…但我們也沒甚麼錢, 所以剩下的也只能擺著…到現在還有銀行在催, 上個月才收到新光的…我忘了有多少錢, 但我們真的沒錢繳~加上我們不是債務人(債務人已經無工作能力), 所以銀行也只能摸摸鼻子一直寄信但又不能作甚麼…
b則是欠了很多罰單, 光是債憑就有40w, 非債憑可以直接繳的有大概6w…我還滿害怕給他們聯名的, 所以那時有講好, 由我繼承, 賣掉後3個人平分, ab也有同意+放棄繼承. 我還另外簽了一份合約, 同意繼承家產後要照顧a終老.
新家因為是父親過世前買的, 不算遺產, 也沒有在遺產清冊上. 土地則是追朔到兩年前(賣地前), 所以有被課稅, 所有的稅金/手續費等都由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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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開始b一直吵著要房屋土地聯名, 他要分錢…因為房子是我名下, 他覺得土地只有他跟a可以分, 而且他要扶養a, 要我們把a的也給他. 等於是b要帶a搬出去, 土地全給他們. 但…以他們的狀況, 土地給他們最後應該政府&銀行最開心= =”…拍賣剩餘的錢大概也沒多少, 估計很快就又會搬回來, 然後我們得養他們…因為沒有錢…再怎麼樣也不可能見死不救阿…自己的手足…要是因此有生命危險, 我們也算是遺棄罪…(手足互付扶養義務)
我跟他說, 新家本來就不用分, 爸爸就是要給我, 而且也有你們的房間, 本來就說好大家一起住的, 你不想住要搬出去, 那是你的事. 想要聯名可以, 債務先去清掉再來說. 土地每個人都有1/3, 本來就是要平分, 又沒有要佔你的.
結果b就開始鬧…到處跟人說我因為遺產不顧手足之情, 也不想想他在外面三餐不繼, 也沒有安身之處…(沒飯吃也是因為他沒工作, 而且還有一間舊家給他住, 水電稅金依舊是我們繳, 他哪來沒地方住…新家也沒有不給他住, 是他自己說沒他名字沒歸屬感, 不想住)
BTW, 去年他開始跟我們吵聯名時, 吵到10月他就去坐牢了, 也是因為吸毒, 又進去了半年…今年4月他出來了, 又繼續吵…他進去之前, 因為我還是不給他聯名新家, 他就威脅我如果不能聯名, 他就會”好好使用”新家…加上他要去坐牢了, 鑰匙流落在外面不好, 所以我回收了他的鑰匙. 他坐牢前是他自己不想住, 坐牢後是我不敢給他回來住…
這幾天他又來了, 說那他只要土地的1/3+舊家…反正土地本來就有要給他, 舊家給他應該不至於會被拍賣, 因為舊家是地主的, 我們只有使用權. (也就是, 過戶給b, 也只是過戶使用權)
正在高興終於有共識的時候, 他突然要求a也要一起辦土地過戶, 房子a也要聯名. 從頭到尾我們都在談b自己的問題, 現在又冒出a也要一起, 這真的讓我非常頭痛. a的情況不一樣, 他就那麼喜歡混為一談. 只怕如果不一起辦, 他又要到處去說, 我為了財產不顧兄弟情…
我們現在甚麼東西都還沒有變賣, a我們也是拿自己的薪水努力養, 每個月花大概要1w, 還要還車貸 (車子是為了做人計畫+接送a使用), 其實也有點緊. 我不懂b這時候提a是怎樣, 而且跟他根本沒關係. 那麼關心a, 怎麼他都住苗栗兩年了, b沒去看過幾次? 幫忙照顧不可以, 講到分家產就要把a扯進來, b到底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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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人家是女性沒得分來爭, 我也是盡量避免這個問題, 努力求公平了. 怎麼現在反而好像是我過分了? 現在東西都在我名下, b只有三七五減租的租約, 當初是想盡量保住大家最大的利益, 怎麼到成了壞人了. 真的給他們兩個聯名土地, 被查封或拍賣機率應該不小…況且土地還有其他持有人, 我們也未必有錢可以作優先承購…但不給他們聯名, 我就得承擔一世臭名…全部放棄也不可能, 因為我們早年養家已經被榨得乾乾淨淨, 現又快40了, 我們的確需要一些錢做一些規劃…
我們也只有就我們可得的土地的1/3作規劃, 這樣真的很過分嘛? 新家是沒有要賣, 牌位都已經遷好了, a對新家的環境也已經熟悉了, 住的頗習慣, 也不好再搬來搬去. 爸爸新家買我的名字, 真的有那麼糟糕嗎? 我們一直很害怕拿過頭, 也是很小心, 為甚麼結果會是這樣=.=……...(恕刪)
轉個念想,尊夫人很不錯還能一直不離不棄。....(*^.^*)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