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桃園市的公車,已實施好久的多卡通,便利商店也早就多卡通,沒想到桃捷的停車場,居然還在玩各卡各自通轉乘優惠,不是每個站的停車場都有,以大園交流道旁的大園站來說,機車一次20元,如果你有搭捷運,就是一次17元開車來,一個小時最少15元,一天要停超過6小時,才會划算。可是有的站,公車一天班次不多,有的回程路線,晚餐之前就開末班車了,不開車來又不方便如果你用的是手機NFC SIM卡的話,要記得你當初是刷哪一張卡,如果你拿悠遊卡刷一卡通那邊,會讀取失敗。尤其晚上時間,真的會刷錯位置,我已經犯過這個笑話了下次icash如果說它也要參一咖,是要怎麼刷卡?
韓非子 wrote:多卡通是圖利財團的掛勾,你需要嗎?悠遊卡公司是臺灣政府的 cinnamon coffee wrote:要記得你當初是刷哪一張卡,如果你拿悠遊卡刷一卡通那邊,會讀取失敗。尤其晚上時間,真的會刷錯位置,我已經犯過這個笑話了 悠遊卡、一卡通,都是台灣政府的,但在這每個人手上有好幾張卡的年代,你知道一台機器多卡通的用意嗎?
cinnamon coffee wrote:cinnamon c...(恕刪) 一卡通是高雄市政府與聯邦銀行俗稱林家幫的聯邦持有主要權利,官股是雜魚,避嫌,取得行政能力。一卡通主要是某陣營為了饞食悠遊卡公司業績的產物,悠遊卡公司賺錢是臺北市政府政府的,一卡通是聯邦銀行的。不過有市長及其用不平等條約培養一卡通,當初的一卡通可以來台北用,悠遊卡不能下高雄就是,還有轉成乘補助,折扣優惠,停車優惠,時不時都是一卡通可在台北補助,悠遊卡沒優惠。司馬昭之心
jackyru01 wrote:印象中,幾年前看過一卡通是民股過半(官股未過半),所以稱呼 [都是台灣政府的],有點奇怪, 財政部已經在台新金的案例中教過你,只要有官股存在,不管有沒有過半,都是官股說了算數
cinnamon coffee wrote:財政部已經在台新金...(恕刪) 根據大大你所提供的案例規則,官股說了算,因此,當官股如果讓利給非官股大股東,也是。。。。說了算,這還是成立的。沒有違背你的案例舉例,
當然是先弄成這樣 ( 拿到先前的標案與預算 )然後 ...再拿到「改建置」的一筆預算與標案啊 不過呢我贊成桃園市應發行自己的卡學日本一樣,每個地方都《先》有一卡,最後『再』進行多卡通的建置 23 縣市就只是 23 張的多卡通又不是像說日本有 47 個一級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