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 wrote:這麼多啊!兩千萬 有人知道中華民國籍選手在美國的獎金如何課稅嗎?如果底下的算法適用她的話,對國庫來說,賺了300萬的稅(而且是外匯)?應該算她得美網冠軍對國家的貢獻吧?https://www.ltsports.com.tw/all/24262-news「不過除了薪水外,運動員最常在比賽中贏得獎金;根據稅法規定:在競技競賽機會中所獲得獎金,需按金額總數扣繳15%的稅。舉例來說,張泰山獲選今年職棒最有價值球員,有10萬元獎金,那就必須繳1萬5千元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