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子的!今天跟人發生車禍,對方撞到我當下我報警後,對方說有事,然後自己就走了也沒有留下聯絡方式,留下錯愕的我後來我自己到警局報案,警察沒有給我三聯單後來我知道三聯單是有要告對方才需要拿請問一定要車禍當天拿到的三聯單才可以告人嗎?還是事發後六個月內拿的三聯單,都可以告人PS:我是覺得不用告,但凡事還得問問看比較放心在麻煩各位先進網友解答,感恩!PS2:請問拿了三聯單之後如果選擇和解,可以不用告嗎還是拿了三聯單就必須要告對方
皮蛋冰 wrote:當下我有報警只是警察來的時候,對方已經走了 所以人有受傷嗎?車子有損傷嗎?如果有 就是對方逃逸如果你沒受傷 車子也沒事那就備案而已怕事後被對方告PS.個人有受傷 車損 就叫警察追人 說要告他肇事逃逸囉沒有受傷 沒有車損你要告他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