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思緣由通常喝酒都是一群人,很少自己一個人喝所以一旦有人酒駕被抓到同桌或參與的人就一體同罪視同叫唆犯罪採連坐法在他的朋友之中一定有比較有道德觀念的人如果再犯或是什麼之類也不會有人找他出來喝酒如果他的朋友都沒有什麼道德觀念那即使喝醉了也一定是不醒人事因為互相勸酒又不服輸的情況下連走路都很難了我想應該比重罰來的有效
badsupper wrote:構思緣由通常喝酒都...(恕刪) 我是覺得重罰,酒駕者一率死刑,有人會覺得,那沒酒駕撞死人的沒死刑,不符比例原則,換個想法,不想死刑就不要酒駕,沒酒駕不會判死,酒駕者必死,會選哪一種?當然故意傷人者需另外檢視
鞭刑不用想了..法務部用國際公約藉口擋住有些人說要重罰...但有沒想過..他不繳罰金你是能怎樣?現在拒測這條本身就屬於鑽漏洞..我簽下拒測..然後讓你執行官追著我跑..名下沒動產不動產..你奈我何如果說修改法條..不得拒測..超過0.55一律判1年以上刑期.不得易科罰金..也沒緩刑沒人不怕被關..我跟你保證酒駕絕對立馬降低到10%以下問題是...我們的立委豬公...有人會推動酒駕修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