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我跟老公已經5/1登記結婚,10/20才會舉辦結婚典禮,請問我的好閨蜜突然決定年底要結婚,這樣我可以參加她的婚禮嗎?
因為她是覺得這種習俗寧可信其有,但是不懂說這種習俗的三個月內是指登記完三個月還是宴客三個月呢?
Emily_M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我跟...(恕刪)
如果從事婚姻工作者!?
攝影師.新娘秘書.主持人.送菜.煮菜.司機...等人
剛好三個月內結婚
他們算工作!?不算參加!?
要失業三個月?!
參加的定義?!
不然不用包紅包~
目的是去吃霸王餐~不是參加婚宴
如果同一天結婚時間剛好分中午.晚上
同一間飯店
這樣要怎算?
有的人連婚宴沒辦~
要怎算?
如果是愛愛三個月!?
一堆人根本沒有在節制的~
在戶政事務所正式結婚登記後,
彼此才能正式具合法婚姻關係的法定夫妻
也有極少數人,台灣登記完又去美國登記
又要依造哪邊來算!?
這種習俗讓外國人聽到
會覺得莫名其妙
你要想那麼多
乾脆不要去
錢.時間可以省下來~
好閨蜜一生也許才結婚一次
回憶.紀念不重要!?
人生不要有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