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八仙樂園事件,所以不多說了我有一點疑問,當開始販售門票時相信百分之百的人,都是看著上面"八仙"兩個字才會買單的上面也沒有任何呂忠及與其公司相關的字眼如果當初宣傳文案上面寫著彩色派對 "呂忠及"水陸戰場這樣可能只有幾十個人會去但是最後八仙樂園說,他只有出租場地八仙的人全身而退 沒人被判刑(雖然被勒令停業)如果大巨蛋不幸發生了工安事件,市政府也不會有事阿反正我也只是出租場地,這樣說法有問題嗎??
257287 wrote:大家都知道八仙樂園...(恕刪) 模糊焦點事件---人員傷亡主因是---火災得鑑定火災發生原因火災原因--玉米粉及燈光燈光是高溫玉米粉為何不是耐燃等級的????管理單位---訂單規範--採購----供應商-----收貨-----驗收-------這個得釐清清楚出租方沒有供應助燃物品承租方在知青情情況下有提供助燃物品---有沒有跟消防隊備案???同理假設有人去合法的汽車旅館租了一晚的房間在裡面拿出微波爐煮火鍋因而引發電線走火造成人員死亡算誰的??同理假設有學生跟房東承租半學期的套房在套房裡面燒碳烤肉不甚引起火警造成人員死亡算誰的?
casio2800 wrote:公共承租使用空間就不用消防安檢了 問題是你就算是跟人租房子來做工廠或辦公室從消防到工安...各項安檢本來就是租客自己要作的房東哪有管你這些像之前那個網紅館長開健身房也是作了一大堆法規規定要的東西這些東西哪有房東要作的道理
小环子 wrote:八仙家大業大~~~...(恕刪) 看他轉移債權把賠償金轉嫁到納稅義務人身上結案casio2800 wrote:虫哥這樣說沒錯但是...(恕刪) 在台灣居家、事業單位每年都得依法辦理消防檢修申報申報後主管機關依規定辦理複查如有缺失開立缺失改善單但因故民眾及事業單位可辦理展延有缺失一定要改善以符合法規如果不改善主管機關會把案件轉移至地方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會公告違反規定地址為危險區域甚至勒令停用直到改善為止所以囉
257287 wrote:是的,反正出租方不...(恕刪) 建築物使用執照你知道要有幾種專業技師簽證嗎?消防只是其中一項而已如果出租人一切依法辦理你要他付什麼責任?有責任是內政部、監察院、立法院、行政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