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跟朋友討論加班的事情,在此請問一下各位大哥哥大姊姊

某公司,AM:0900打卡 中午1200-1300休息吃飯 PM 1800下班

我的認知就是上班九小時!

但我朋友說,這樣是八小時!

我就跟朋友說,那你就是長期加班一小時

朋友說,沒有,午休不能算在工作時數八小時以內?



另外,朋友的公司有時會輪夜班,夜班是PM 2200-AM 0700

我跟跟他說,那麼夜班也是凹你們一小時。

他說沒有,中間也有休息時間一小時


有時候,他會(被要求留下來)支援一下夜班,可能PM 2200-2400

那當然他會待在公司,因為來回通勤要接近兩小時,然後他說他2200才開始打卡算加班費,他這樣算加班四小時。

我跟他說,這樣是錯的,你1800下班到2200這段時間是被要求才留下來,並非你自願留下來,公司理當給你1800-2400的六小時加班費用。


請問以上,有沒有我認知錯誤的地方?

謝謝
文章關鍵字

韓非子 wrote:
中午跟朋友討論加班...(恕刪)
樓主認知是總時數,另一方算的是工作時數,遇到這種小問題我都他說了算。

韓非子 wrote:
中午跟朋友討論加班的...(恕刪)


這是看公司規定的


舉例:

一般台商是 底薪/30=時薪水

一般外商是 全薪/22=時薪水

這完全不違法

韓非子 wrote:
中午跟朋友討論加班...(恕刪)

這個有點不合理
休息時段配合公司業務(如客戶打電話來問事情)
公司有算加班費嗎?
休息時段外出用餐過馬路被車撞傷算不算職災?
別跟我說惡法亦是法
明知惡法而不修法
算瀆職嗎?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上班時間前半小時,下班時間後半小時被車撞算職災,現在有沒有改我不知道。
瘦虫弱精 wrote:
這個有點不合理
休息...(恕刪)

sei ko wrote:
上班時間前半小時,...(恕刪)

午休一小時
前面是下班半小時
後面是上班半小時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Lucky John wrote:
樓主認知是總時數,另...(恕刪)


差一小時也是錢啊!



晚上問了在車廠的朋友,他說他們0830打卡,1830下班,午休1200-1300

過1830才算加班

我覺得也是很怪

韓非子 wrote:
中午跟朋友討論加班...(恕刪)


等你當老闆時…你想怎麼算就怎麼算…

以前我主管跟我說工作是責任制…
工時多了要加班費…沒有…
趕進度時還得回家繼續做…
閒閒時可以提早走嗎…不行…

老話一句…你自己當老闆吧…
韓非子 wrote:
中午跟朋友討論加班...(恕刪)

午休不算上班時間,當然午休也不用工作
而公司要求支援夜班,他白班下班就可以先閃人,等夜班再來支援

但正常的規定是一回事,老闆的規定又是另一回事

有些公家醫院也是要求護理師打完下班卡再繼續把事情做完的
加班費?根本就沒有
公家單位都這樣了,還想要求民間企業守法?
韓非子 wrote:
中午跟朋友討論加班的...(恕刪)

不是有人教你要拍桌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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