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 lin- wrote:請問懂法律的大大,我...(恕刪) 好混亂喔那現在你們離了嗎?票據還有答應要給你錢的對話有保留嗎?好好養病照顧身體喔跟一個不愛你的人相處,不如分開至於孩子你要好好找到自己的力量才有辦法好好照顧孩子願 好
Miss lin- wrote:票的到期日是寫107年6/23,離婚是108年1/18,所以我那張票要從108年1/18才算有用嗎?👀所以姦夫真的能告我詐欺?天啊 能不能告...色夫不清楚...只是...色夫以為...當初的條件是六月時講的...要兌現...應該是要條件成立才行...但, 也是要看妳們的協議內容如何解讀才算...色夫只是依自己的想法解釋...這還是要問律師比較清楚...
裝腔作勢嚇唬妳而已台灣還是會講情理就算是票據押的日期有爭議妳把實情說明清楚明理的法官應該也不會對這個“詐欺”做出不利於妳的判決要不就是再找一個專業的律師幫忙~擺明不怕戰那種人渣也許自己就先怕了Miss lin- wrote:請問懂法律的大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