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我偷溜去網咖(我爸媽去上班)好死不死遇到警察臨檢警察要我拿出身分證我跟警察說忘記帶了警察說一定要我就說啊我滿18歲了店員說可以啊結果這個警察很不講人情硬是要我上警車帶回警局(我看起來就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啊= =)然後到了警局就問我家住哪裡然後警察開警車送我回家試問警察臨檢一定要出示身分證嗎?不可以唸身分證號碼嗎?警察有權力帶回警局嗎?謝謝
Ben2019 wrote:今天凌晨我偷溜去網咖...(恕刪) 其實法律上警察沒有權力這樣做,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要有第六條各款之事由才行。但事實上警察要這樣做你也拿他沒輒,當下他有槍你敢不跟他走?事後就算告上檢察署或法院也只會被找理由駁回...
a79625 wrote:我相信很多01的網友對這句話有懷疑,樓主要不要把你的照片PO上來看看是不是好國民? 看樓主最近的發文有在台被警察抓的美國朋友有連續搶劫超商的台灣朋友有偷過機車的弟弟也想要去日本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