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女性在兩性版提到家裡房子很多, 但是沒對象, 所以有人建議她找個願意入贅的男生
我只有一個女兒, 已經讓她跟我太太姓了
現在的法律已寬鬆很多, 小孩要跟母親姓的話很容易
這樣的話, 在現代社會入不入贅已經沒什麼差別了吧?唯一的差別應該就是要和岳父母住一起,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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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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