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人身攻擊?要上法院?

前幾天在fb的新聞看到一個人留言讓很多人(包括我)都覺得不認同,所以我就留言說他雙重標準,覺得他這種人很噁心,然後我就被說人身攻擊,要告我?對於我這種炒俗辣的個性想問大家這樣算人身攻擊嗎?真的會上法庭嗎?會不會收到傳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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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請律師啊
然後讓法官來判是不是罵降低對方名譽的用詞
men in black wrote:
前幾天在fb的新聞看(恕刪)


他只是在嚇你恐嚇你而已

別擔心

他不會真的去做這件事
men in black wrote:
前幾天在fb的新聞看(恕刪)


可能要看雙方的辯駁.... 不過就是被告了 這點程度也不會怎樣就是了
men in black wrote:
所以我就留言說他雙重標準,覺得他這種人很噁心(恕刪)


他應該直接告你才對。

而不是回罵喔!
Fuhoho2099 wrote:
他應該直接告你才對。...(恕刪)
所以這代表他只是恐嚇我?
這就反映一件事:

受理單位是不是照單全收?我說要告,就一定要承辦?連最基本初步審查都免了?哪怕這壓根絕對告不成功的。

訴訟,累的是訴訟期間來往法院與筆錄的舟車勞頓,告不告的成,那還是其次的問題。
等他告阿,很多人都網路上說說而已
men in black wrote:
前幾天在fb的新聞看...(恕刪)

為什麼要傻到在網路上跟不認識人吵架?
(樓主去年罵人家低能的事情現在怎樣了?)
men in black wrote:
前幾天在fb的新聞看到一個人留言讓很多人(報考我)都覺得不認同,所以我就留言說他雙重標準,覺得他這種人很噁心,

說國語,說那誰聽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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