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D 都是真的! 人妻離婚找9旬翁當證人!遭討「肉償」...........

新北市1名年約40多歲的人妻,日前決定要和丈夫離婚,於是請了從小看她長大、90歲的鄰居陳老先生當證人。沒想到陳翁竟然提出,必須得和他發生性關係才願意在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欄簽字。人妻為了離婚,只好答應陳翁無理的要求,事後卻提告強制性交。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事後人妻愈想愈不甘願,到警局報案提告強制性交。警方偵辦後傳喚陳翁到案說明,他坦承的確有發生性關係,但自己並無脅迫和違背對方意願。他甚至還自爆,在完事之後,還和該名人妻和她先生一起去用餐,他反問若是違反對方意願,怎麼還可能一起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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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發生關係
淡定一起吃飯
看在長輩眼裡
完全沒什麼大不了.....................
薑還是老的辣....

macross_sato wrote:
新北市1名年約40多(恕刪)

........這是智力測驗的題目嗎?
證人欄不是隨便找個人簽就好了
幹嘛一定要困賭...
這真的不是智力測驗的題目嗎???^+++^
90能如何
macross_sato wrote:
新北市1名年約40多(恕刪)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這適用在80~90幾歲的男人身上!

因為差快50歲你也吃得下去,真是為老不尊,老不羞!
可能是老婆死了太多年,沒碰過女人也沒錢叫妓女吧!

只能說這個40幾歲的笨!
以前報紙都有職業離婚保證人
好像幾千塊,花一對包個12000以內就解決了!

何必呢?
何必呢?
檢察官 : 90 歲還能升旗 ???

違反常理.

不起訴處分.
是該說老當益壯,還是不要臉呢?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淖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好像幾千塊,花一對包個12000以內就解決了


換個角度想.....12000找外面的遠優於40歲婦女吧....
Yiaaaaaa wrote:
換個角度想.....12000...(恕刪)


本案重點在從小看著小50歲的她長大這種刺激感
再說 以上文對90老翁的描述 你怎知他平時沒在吃外面 搞不好都吃膩了
這女的想要仙人跳吧!
90歲老翁應該滿有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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