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73213 wrote:住了一年,屋齡四年,在我之前不知有多少人住過,馬桶沖水器的卡榫不是耗材嗎?壽命到壞掉不是正常的嗎?退租時要從我押金裡扣,合理嗎? 這有的灰要看合約怎麼寫誰負責有道理也沒道理如果都沒寫不要等到退租現在就跟房東說請他來處理看誰先認輸就誰負責
是不合理,但幾十元的東西爭來爭去很累。之前租房子,水泥牆裡的水管破了,我就和房東說用好多少錢,他在給我。蓮澎頭壞了,我就自已買了換了。原則上幾十元或幾百的東西,正常也是房東要負責,但大家都懶的去要,幾千元的東西就要叫房東處理。租房子要看房東的個性這真的很重要,不然你退租,你連在牆上釘個釘子,電視壁掛的壁虎他都和你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