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馬路上這景象紅到國外 鄉民看完嘆:臉丟大了

台灣馬路上這景象紅到國外 鄉民看完嘆:臉丟大了

台灣地狹人稠,馬路更是有如虎口,不斷傳出事故。一名住在台灣的國外實況主,近日分享了一段台灣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影片,被轉傳到「美國PTT」reddit後,引發廣大討論,不少外國鄉民也紛紛說出自己在台灣馬路上經歷,直呼真的危險。

一名實況主Andrew上傳了一段台灣交通影片,直呼「我不喜歡每次過馬路都提心吊膽」。透過影片可以看到,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但不少汽機車完全不願意禮讓,反而是行人要等汽車通過後才能繼續往前,讓他氣得在一旁大罵:「就是不讓耶」、「這些渾球就是不讓行人安心過馬路」,直到後面有一台Toyota等行人走完後才轉彎,讓Andrew大喊「給這台Toyota一個讚」。

《B.C. & Lowy》翻譯影片後,也引發台灣網友關注,不少人酸:「在台灣過馬路比遊戲打最終BOSS還困難」、「台灣人走在路上:都不讓的;開在路上:讓X小」、「換一個交通工具就換一個腦,這就是台灣車種歧視盛行的原因,當然政府也鼓勵你這樣做」、「之前有日本人形容台灣人上車跟本田一樣,會直接牙起來,快笑死」、「還有一種垃圾人,假如你在前面禮讓行人,他還會在後面按喇叭」、「toyota才不是禮讓行人 他只是插不進去而已」、「臉丟大囉」、「叫交通部來看看這影片」、「沒用啦 前任交通部長要求你各位要讓大車學長」、「外國人來台灣過馬路:試試就逝世」。

這名Andrew是住在台灣實況主,日前看到沒有汽機車願意禮讓行人通過斑馬線,氣得他拍下影片大罵,事後影片被轉分享到reddit,也引起國外鄉民熱烈討論,甚至有人表示,自己住台灣時,就曾跟計程車講過,他們到美國都能當職業賽車手沒問題。但也有人表示美國交通沒比較好,更有印度網友直接說「那是你沒看過我們的交通」。








別人做錯的事, 不是代表你也可以做, 而是要警惕自己, 不要跟著做錯的事.
不用相互責怪他人,這是整體素質的關係.......這樣檢討單方並不會顯示自己多高尚.

試問在停止線禮讓行人,行人在斑馬線閒聊低頭滑手機逛大街.綠燈秒數過了變紅燈,行人還沒走完,后車又狂按喇叭.多個幾次你還會禮讓行人嗎?
88young77 wrote:
不用相互責怪他人,這(恕刪)


罰是最有用的政策.....

罰款跟上道安講習.....

別說人的素質多好又多好.....

有規矩成方圓.
台灣地狹,人和車也多,
要大家禮讓,不如考慮,
尤其像影片中的寬大路口,
改為過馬路燈號和車行燈號大家方便
沒關係
臺灣的民主自由得來不易
我們可以去出征他

叫他回自己國家去
不要再唱衰臺灣了
dplantis0330
民主?自由? [^++^][^++^]
88young77 wrote:
罰是最有用的政策..(恕刪)


罰是沒用的 , 理由正如您在2F所述
法令本來就沒有規定, 車一定要讓人
台灣法令規定的是, 班馬線上行人有至尊金牌 ; 但如果車的後台硬 ,那就是博奕了

類似但又完全不一樣的情形在加州也蠻有趣
有的綠燈鈕 ,按下去一定要快步走 , 不然在燈滅時幾乎是走不完的
燈一滅, 汽車都是全力加速 ; 這...也是另一種博奕

也就是說, 這不是自然的規律 ;完全是人多或車多之間的權衡
譬如說 ,在中永和這種單線道多的地方 ,人又超多 ;
一定會讓的只有公車 ,但每次公車一讓 , 後面就全堵死 ;
若是再前一個十字路口再有一輛公車 ; 您就會見識到 單線程的 dead lock 呵~~
jedijack
錯了,罰才是治理華人最有用的方式
其實是號誌問題
行人綠燈 為啥車也綠燈右轉
等人走完都紅燈了
國外行人綠燈 車都紅燈 互相輪流
creamlemon wrote:
罰是沒用的 , 理由正如您在2F所述
法令本來就沒有規定, 車一定要讓人
台灣法令規定的是, 班馬線上行人有至尊金牌 ; 但如果車的後台硬 ,那就是博奕了

 
沒法規??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
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
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唬唬生瘋 wrote:
沒法規??汽車駕駛人(恕刪)


是的, 沒有法規
首先我假設您是理性思考 客觀討論的人

您舉的法條 ,在客觀意義上 ,是 " 停了再開 " 這個標誌的陳述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 , 主導樓主所陳述的問題 並不是這一項

在台灣 ,車與人爭著過班馬線 , 最主要的制約是
(1) 班馬線上的行人優先金牌
(2) 台灣特殊的 <過度> "防衛性駕駛" 觀念

這使得行人在過班馬線時 ; 缺乏"互相"的精神 , 大剌剌地慢速通過 ;
而這又誘使車輛駕駛覺得 ,我讓了你, 你慢悠悠滑手機蓮步, 後面這樣會沒完沒了 ,所以就不讓了.....

所以 ,我的討論比較不傾向於討論法條, 因為那容易變文字遊戲
台灣和加州一樣都是有類似 " 停了再開 " 的法律文字

所以重點就變成了關注在為什麼台灣的 <車不讓> 與 <行人缺乏快速通過的意識> 兩不偏廢
外國人想在臺灣有點閱數

就只要一直說
我愛臺灣,臺灣南波萬就可以了

否則就是在唱衰
會被大家出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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