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幫了加害者卻不願意協助更弱勢的受害者討回公道

代友詢問
母親過世留有房屋、存款定存、退休金。
但是存款定存被姊姊盜領一空,退休金也被冒名向勞保局申請提領走
房屋部分也被占用拒不處理也不辦理分割繼承。
以上就算了,姊姊還透過法律扶助的幫助向本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代墊扶養費兩百多萬
聲稱扶養母親20年。實際是姐姐全家是肯老族,一對夫妻及兩個小孩日常花費都是母親在付。
一審因為不懂法扶機制所以向朋友借錢打我被告的官司,以及我告他偽造文書。我被告的部分我勝訴後,法扶又幫助姊姊繼續上訴。逼得我不得不也去向法扶申請扶助希望法扶能助我打我被告的二審以及處裡房屋變價分割的官司(重點是希望能代墊高額房屋裁判費的部分並願意拍賣後返還)。
結果我這個被害人反而被拒絕,法扶只願意幫我寫一次訴狀理由是案情單純。經過申覆後法扶維持原決定。意味著我必須辦法付這幾個官司後續的律師費及房屋幾十萬的裁判費。本人有強迫症十多年來沒有工作生活都靠友人接濟,也無法出入陌生的密閉空間所以要上法庭對我來說是一種精神心理上的折磨尤其是有新冠之後。法扶幫了加害者卻拒絕了我這個被害者,請問當我被法扶拒絕後我還有其他的救濟方法嗎?

依照法扶的說法由於案情單純所以只准幫寫一次訴狀,但是同一個案件的兩方為何一方准幫打官司另一方卻只准寫訴狀??
文章關鍵字
a-j wrote:
代友詢問母親過世留有(恕刪)

住家附近有沒有民意代表的服務處?
有的話找時間去問問看,

民意代表的服務處一般都會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一人次限時大約10-15分鐘內),
把你的問題以及書面資料準備齊全,找時間去問問看,
或許他們可以提供你另外的解決方式。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住家附近有沒有民意代...(恕刪)

謝謝您的建議,好像除了透過民意代表的方式,沒有其他官方的途徑了
君子之蕉蛋如水
其實有些地方政府機關(法制局)或是區公所甚至地檢署等等也都會有類似的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不過他們也只是提供諮詢而已,所以有時間的話,可以多方詢問不同的見解。
君子之蕉蛋如水
你可以用google關鍵字"免費法律諮詢"在網路搜尋看看,應該可以找到不少在地的資源。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這篇文章可以參考一下...(恕刪)

現在是進入了官司階段,已經是要請律師代為出庭的時候。聲請代墊費用事後返還被拒絕,是沒錢打官司
a-j wrote:
重點是希望能代墊高額房屋裁判費的部分並願意拍賣後返還


樓主的意思是法扶代墊裁判費嗎?
應該不可能喔。
lawtaipei wrote:
樓主的意思是法扶代墊(恕刪)

我是希望法扶能夠協助我打官司及其他官司上所必須的裁判費用
我看法扶其中有一條
如受扶助人起訴後需繳納裁判費,扶助律師應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依據法律扶助法第63條,經分會准許法律扶助之案件,其於訴訟或非訟程序中,除顯無理由者外,法院應准其訴訟救助。
重點是任何的律師費及裁判費對沒任何收入的人都是負擔。
可是最後法扶只幫妳寫第一次的訴狀後面就沒了,訴狀寫下去代表就是必須把官司打下去了,那就有後續律師費用的問題
基本上民事訴訟都是私權爭議,
使用司法資源者應該付費,這是當然的道理。
訴訟救助有訴訟救助的要件,這個部分視個案情節而有所不同。
我國濫訴的情況很嚴重,不是針對哪一個個案,而是必須要有公平的使用機制。
現在的情況是刑案已經被拖垮了,
民事是私權爭議,不太可能用大家的稅金幫忙支付的。
lawtaipei wrote:
基本上民事訴訟都是私(恕刪)


也沒要納稅人代付,是希望能協助拍賣後才付所有的必須費用加計利息都沒關係
房屋跟現金都被侵佔了,根本無力事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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