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同車都有連坐法

但影響力更大的藝人呢,
失德藝人被爆才會被下架
背後的金主、經紀公司全然不知情嗎?是否應該把關負責?
或是道德放兩邊、金權擺中間

只能說金有、金治、金享的世界(或精有、精治、精享)
多彩多姿的世界,何止黃綠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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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不就是要搞各種腥聞讓大家有話題可聊嗎?

所以愈黃愈暴力愈好才對吧?
不是啊,在外國嫖外國的妓,這又沒有犯台灣的法,幹嘛去封殺他。
藝人也是人,台灣人對民代外遇,甚至連民代嫖妓被法院認證都能接受了,還能繼續投票給他,同樣都是幹這些事怎麼對藝人的道德要求就特別高?
藝人要潔身自愛.

心中要有一把尺.

不被金錢沖昏頭.

別讓辣妹迷亂身.
不就是戲子
seatree wrote:
不是啊,在外國嫖外國(恕刪)


落井下石的概念啊!

其實最近的事主也早就脫離演藝圈很多年了,

印象中自己有投資開公司;根本不需要靠演藝事業來賺錢,

基本上會當老闆的多半都馬常跑一些需要social的場合,

偷吃+三妻四妾根本家常便飯,

只要另一半不去提起民事賠償根本就不會怎樣
有在把關喔,不過是對岸把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於2014年9月29日下發的一份旨在「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文件,文件中所指「劣跡藝人」是指「有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和醜聞劣跡者」。
david92
這點中國倒是做得很好…
蕾神之錘vs.宏慌之力

經紀公司還是賺飽飽沒事
有差嗎
你沒看台灣的官跟立委有乾女兒跟房東
更需要道德的政治人物都沒人把關了,藝人需要特別把關道德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劈腿到觸法的地步,配偶當然可以提告侵害配偶權,如果配偶都不提告了,旁觀者有什麼資格喊燙? 況且藝人道德有問題,自然會失去市場,也算是某種程度的把關了,政治人物私德有問題,除了下屆不選他之外也無他法,為什麼就不需特別把關?,只有對岸才會因為私德封殺藝人,你覺得台灣應該跟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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