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告一段落了

話說阿貓曾經在某篇文章上留言
就只是很平常的嘴砲而已
和鯊魚版上的唇槍舌砲比起來根本就微不足道的小小嘴砲而已
没想到
阿貓居然收到了警察先生發來的通知
阿貓居然被吉了

所以在某日早上一大早就從阿貓的家搭上高鐵北上台北
去新生南路上某警察局做了筆錄
澄清阿貓只是路人而已
不知為何會列為被吉
在堅定的跟警察先生表示阿貓是冤枉的之後
然後告別了警察先生後
就去找了一群朋友吃吃喝喝到晚上才回家

又過了一陣子阿貓收到台北地檢署的公文
通知阿貓去找檢察官聊天
當天因為阿貓有事没去
也没看到動保隊來捉拿阿貓
愉快的又過了幾個月該吃吃、該喝喝、該玩玩的日子
在最近阿貓收到了一封不起訴處份書
阿貓被吉的事就莫名其妙的結束了

阿貓想感謝承辦的警察先生和檢察官
你們辛苦了
為了我們這些無聊的嘴砲還要寫一大堆法律文件

還有特別感謝蔣大
因為你提供給警察先生相關資料
讓阿貓有機會去了一趟台北
找二哥相關人等,吃了一餐飽飽的騙吃騙喝之旅

題外話,前陣子因為參加了蔣大的點名文
收了一盒蛋黃酥,再次感謝

對了,阿貓還在等蔣大的黑鮪魚罐頭

所以呢,阿貓覺得在閒聊版的成就又解鎖了一個

該嘴砲還是繼續嘴砲,廢文還是照樣的廢
以上

對了!
千萬不要亂留言哦,真的不知道那篇文章會被人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