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汽車閒聊版被人說是老鼠屎, 我已截圖存證
是否需要先請律師來協助? 還是直接法院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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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5794491
ace2008 wrote:
剛剛在汽車閒聊版被人說是老鼠屎, 我已截圖存證
是否需要先請律師來協助? 還是直接法院控告?
1.先考慮告不告的成
公然侮辱罪並不是用了負面的字眼就會成立,還要考慮到前因後果 及 事件的脈絡
如果不是無端漫罵,而是根據某些實質內容所下的評論,那即使字眼有些令人感到不舒服,恐怕也會在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內
2.公然侮辱罪,我很少聽到有人請律師處理
實在的說,公然侮辱罪是微罪,我2年前還看到新聞,司法人士在討論這條是否要除罪化,以減少司法資源浪費
常看判決書的都知道,除非真的惡性很重大 或 罵到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否則公然侮辱罪頂多判罰金幾千元,我很少看到判超1萬的
而且,就算被判有罪,除非自己說出來,否則申請良民證也不會印出這條記錄,要出國.考試.找工作,通通不影響
倒是請律師處理,所花的費用,搞不好還比對方被判罰的金額高
依我所看過的例子,除非雙方積怨很深,為了爭一口氣,否則我很少聽過有人會因為這一條請律師
首先,被告不用作筆錄就不用出庭!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也不想理!
你要告,也要對方肯理你!雙方戰來戰去!然後又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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